兰州市南北两山防火区内用火 个人最高可罚5000元

05.01.2016  11:25

    原标题:南北两山防火区内用火 个人最高可罚5000元

    昨日,兰州市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指挥部发布通告,明确对冬季防火期各单位的相关职责。

    兰州市南北两山环境绿化工程指挥部要求在防火期,任何人不得在南北两山林区内吸烟、烤火、野炊、烧纸、燃放鞭炮、烧荒、打猎和燃放孔明灯。违反《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在南北两山林区的承包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由县(区)南北两山绿化指挥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在南北两山林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由市、县(区)南北两山指挥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市、县(区)南北两山指挥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记者 徐静雯)

 

( 编辑: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