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扩大生态红线保护区 明确保护区责任人职责,确保不折不扣落实保护措施

09.11.2015  17:54

编者按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发展理念,要求我们总结吸纳基层改革创新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其上升到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政策措施。为此,本报特开设“创新实践在基层”栏目,挖掘基层环保工作的创新点,反映地方在解决普遍存在的问题方面的探索实践。

本报记者徐小怗 见习记者王莎 储方樵

记者近日获悉,江苏省南京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工作又有了新进展,将重要的山体、湖泊、湿地全部纳入保护区,生态红线区域由原来的93块增加到110块,新增面积近百公里。

生态红线区域增加到110块

据悉,2013年江苏省出台了省级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明确了南京市划定93块省级生态红线保护区。今年2月,江苏省政府启动了省级生态红线区域优化调整工作,随后南京市政府下发了《南京市省级生态红线区域优化调整工作方案》。

记者从南京市环保局了解到,此次调整,南京将重要的山体、湖泊、湿地全部纳入保护区,高淳区南部、六合区北部被确定为南京市生态保护的重要地区。

此次调整对生态红线保护区域的轨道交通、过江通道等重大基础设施,以及各类已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和大型建设设施,都预留了发展空间。”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比如梅子洲过江通道、未来地铁线路等都已经预留出来。

目前,南京确定省级生态红线区域由原来的93块增加到110块,红线区域总面积由原来的1455.04平方公里增加到1551.26平方公里,增加了96.22平方公里;增加的面积中,一级管控区达到51.67平方公里。

9月初,南京市生态红线保护区域界桩标牌建设工作已经展开。据了解,截至目前,江宁、溧水两区已基本完成标牌建设,共设立了64套,其余各区也在快速推进实施。“根据这些标牌,保护区的经纬度、范围以及责任人全部标明,让老百姓一目了然。”有关专家向记者解释。

明年集中清理保护区内违建项目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南京以行政区为单位,已对生态红线区域内的各类项目开展摸底排查。

南京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下一步,南京市将制定整治项目清单和清理整顿计划,制定全市统一的清理补偿政策,分期、分批开展清理整顿。”对此,相关部门实行了严格的红线分级分类管理。

据了解,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情况将会作为资金分配的一个重要因素。例如,对生态红线区域内的一级管控区给予重点补助,对二级管控区给予适当补助。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生态红线区域,选取不同标准进行补助和资金分配。

具体来说,由市级层面划定资金补偿的总盘子,对不同种类的生态红线保护区给予不同的补偿权重,如饮用水源保护价值较高,补偿的权重就大;只是一般泄洪通道的话,权重可能就小。

此外,南京市还将明确保护区责任人的职责,确保生态红线保护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地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市财政安排生态补偿资金的重要依据,对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成效显著的给予奖励,对保护工作不力的,扣减补助资金,取消年度考核奖励资格。

一级管控区范围扩大

本次调整中,明孝陵、中山陵、灵谷寺片区升级为一级管控区,区域内将实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严禁一切形式的开发建设活动。

对于类似被破坏的保护区,相关部门正在加快推进生态修复,在中山陵、滨江风光带、雨花台风景名胜区,汤山、方山地质保护区等一批生态红线区域,多个部门开展了清理脏乱差、植树造林等保护性修复工程。

截至第三季度,南京已超额完成新增造林4万亩的年度目标任务,自然湿地保有量维持在75万亩以上,自然湿地保护率达45.6%,划定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56.98万亩,开展了25个废弃露天采矿山体环境的恢复整治工程,生态环境面貌和品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据介绍,下一步,南京市政府将建立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部门协作和区域协调机制,建立和完善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管制度体系,为形成全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长效管理机制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