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下调出租车“份子钱”新增“返空费”
新华网南京4月1日电(记者潘晔)1日起,南京降低出租车“份子钱”,最高下调每车800元/月。同时,还将实施“返空费”。目前,该市普通出租车的公里租价是2.4元/公里,超过20公里将按照3.6元/公里的标准向乘客加收长途返空费。
3月31日晚间6时许,南京官方微博“南京发布”发布消息称,该市物价局和交通运输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我市市域经营权出租汽车企业租赁承包费标准、实施返空费政策、实行市域出租汽车经营权无偿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即4月1日起,根据不同车型,南京市域经营权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的租赁承包费(俗称“份子钱”)标准将作如下调整:
“普通车型”租赁承包费标准,单班由6700元/月调整为6100元,下调600元;双班由7000元/月调整为6800元,下调200元。预计每年为普通单班驾驶员增加收入7200元,预计每年为普通车型双班驾驶员增加收入2400元。
“中档车型”租赁承包费标准,单班由8400元/月调整为7700元/月,下调700元;双班由9400元/月调整为8600元,下调800元。预计每年为中档车型单班驾驶员增加收入8400元,预计每年为中档车型双班驾驶员增加收入9600元。而高档车型、新能源车型出租汽车租赁承包费标准,参照中档车型标准执行。
根据分析,这次调整,下调幅度最大的是“普通车型”单班的“份子钱”,降幅达到8.95%。但是下调的绝对值最大的是“中档车型”双班的“份子钱”,高达800元。而“普通车型”双班驾驶员影响不大,每月只降200元,分摊到白班和夜班两个人,平均每人每月只享受100元的优惠。
南京市交通及物价两部门均表示,本次在对出租车租赁承办费标准进行调整,是要求出租车企业进行适当的让利,减轻驾驶员的负担。在出台新的调整政策的同时,明确要求租赁承包费标准及其有关规定自2015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