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为厅系统54家单位颁发新版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

13.11.2015  11:57

    为规范全省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13年9月,省政府在全省开展了第四轮持证执法工作,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对执法证换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厅系统各有关单位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依据,认真采集相关信息,及时填报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登记表。

    近期,省政府法制办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进行了严格审核,依法确认厅系统54家单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提请省政府颁发了新版《甘肃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为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依法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活动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