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和有关单位督查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惠农资金专项治理等情况

22.12.2014  17:32

本报讯 今年10月中旬开始,市纪委会同市农委、市财政局等单位,组成3个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个别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对8个县区,38个重点部门,3个区贯彻落实作风纪律规定、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改进作风常态化监督《办法》等“三项制度”,共五项党风政风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

从督查情况看, 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规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安排、同监督、同落实。注重经常抓、持续抓,注重在传导压力、解决问题上下功夫,通过狠抓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严肃问责等措施,有效确保了作风纪律规定的贯彻落实。在惠农资金专项整治方面,各县区坚持从摸清底数、排查问题、建章立制等环节入手,围绕五类资金、七类问题,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分工抓排查、抓治理、抓落实,基本摸清了各项惠农资金底数,以及在拨付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治理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方面,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认识清楚,行动迅速,及时制定方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通过采取分管领导包抓、销号管理等措施,狠抓专项整治工作。2012年,全市全面推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以来,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围绕排查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规范工作流程、落实监管责任、创新工作机制等环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实践、努力探索,确保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连续性,有效预防了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贯彻落实《兰州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规定常态化监督办法》、《兰州市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规定》《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实施意见》等三项制度上,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开展了形式各异的监督检查活动。

督查发现,在贯彻落实作风纪律规定中存在四个方面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亟待深化。有的县区、部门和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力度不够大,抓经济工作投入精力多,抓作风建设投入精力少,既有统筹兼顾上的不到位,也有调查研究上的不够实,既有宣传教育上的不够广,也有制度设计上的不够细,又有监督执纪上的不够严。主要负责同志虽然能够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但抓所属党员干部落实八项规定工作办法不多、方法不活,特别是在抓常、抓长、抓细上下的功夫不足,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党员干部对中央和省市委抓改进作风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遵守执行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够。二是违规问题转向隐密。有的将公款吃喝的场所由明转暗,由城区转向郊区。有的将大额费用采取细水长流形式做账,或者转移、转嫁列支。有的借学习培训调研之机公款吃喝和旅游,有的分批办理婚丧嫁娶或者只收礼金不办酒席。有的将公车号牌变换身份等等,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三是制度规范刚性不足。法规制度不系统、不配套、执行力不强。有的照搬照抄上级文件内容,不结合本地实际,制度操作性不强;有的仅有原则性要求,缺少程序保障和惩戒措施,制度约束力不够;有的重制度制定、轻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和问责追究的力度还不够大。四是不敢担当的问题较为突出。有的单位在问责处理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存在“好人主义”、能过则过等不敢担当问题。有的怕出问题、怕得罪人,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较为突出。 在惠农资金的管理拨付方面: 既有核实不细、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也有监督不力、管理不科学的问题。一是核实不够细致。我市种粮补贴县乡财政兑付期间,因国家基本建设征用、农民宅基地和种植结构调整,以及因采砂、撂荒等原因,耕地特别是粮食播种面积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但县乡两级财政由于人力、物力等多种原因,未对上述变化做到了如指掌,所核定的种粮补贴面积与实际情况有出入。二是监督不够深入。县乡两级财政对种粮补贴的监督检查不全面、不经常、不到位,对不应享受种粮补贴政策的缺乏及时剔除,一些农户土地流转后仍在享受种粮补贴,种粮补贴没有完全用到粮食作物生产上。三是把关不够严格。一些农户因劳力等因素,将土地租赁给了其他农户耕种,这些土地因承包权归租赁方,便形成了租赁方享受种粮补贴,而实际承租种粮的农户却不能享受国家扶持政策。在城市低保对象的确定上,一方面,对城市低保对象的审核时间跨度不一,有的时间相对较长,造成个别人员已经不符合要求,但仍然吃低保,未及时剔除。另一方面,审核把关不严,跟踪下访不细,有的低保对象从表面看符合发放要求,但与实际情况不符。 在清理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方面存在四个问题: 一是公职人员参与经商办企业活动,采取私下交易,方式隐蔽。二是有的公职人员亲属为自由职业者,登记注册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其经营范围与公职人员履行职务或多或少有间接联系。三是有的公职人员存在借他人名义登记注册从事营利性活动,自己不直接参与的问题。有的家族企业,公职人员在里面占有一定股份。四是有的聘用公职人员,存在经商办企业的问题。 在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三个问题: 一是风险点排查不够准确。由于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在廉政风险点的查找过程中,有的工作人员不愿意真心实意地查找风险点,勉强找到风险点,多是“学习抓得不够紧、对自己要求不严、有时没有按制度办事、没有按领导要求办”之类的,看起来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数量不少,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抓住要害,把真正的廉政风险点掩盖起来。有的单位怕麻烦、图省事,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来一个标准化处理,参照外地或其他单位的模板,照搬下来,改头换面,作为自己的东西,看似复杂问题“简单化”了,但工作的针对性却大打折扣。二是廉政风险各环节工作相互脱节。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有的单位进行了清权确权并列出权力清单,绘制出权力运行流程图,也排查出廉政风险点,但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点三者之间无任何联系、相互脱节,割裂了廉政风险防控与权力运行的关系,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三是探索创新的力度不够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还停留在初始阶段,既没有下功夫去研究,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信息化程度偏低。有的单位虽然明确了监管责任,但如何监管、怎样适时监管却未很好落实。有的单位虽然制定了防控措施,但比较零散,针对性、系统性不强,未在制约和监督权力上动真格。

督查要求:狠抓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规定的贯彻落实。 一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坚决克服“一阵风”、浅尝辄止和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错误倾向;健全约谈、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开展经常性的提醒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将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进一步拓展社会监督渠道。不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网络举报平台,鼓励和引导新闻媒体与人民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拓宽监督覆盖面。同时,严格落实市委常态化监督办法,对顶风违纪问题坚决查处、严肃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提升监督实效。三要进一步建立科学考核评价机制。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评体系,健全作风建设考评办法,坚持群众满意的评价标准,全面推行群众评价活动。 加强惠农资金的审核监管。 一要对各类强农惠农资金进行梳理,加强对专项资金拨付环节的审核监管,强化资金使用环节的审计监督,切实从源头上防范问题。要加强对补贴对象的审核把关。坚持随机抽查与实地查看相结合,对违反强农惠农政策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 持续抓好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深化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一要突出重点对象,二要突出重点领域,三要突出重点环节,四要突出重点任务,及时制定和落实风险防控措施;权力行使中着重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权力行使后着重通过警示提醒、诫勉纠错和责令整改等手段,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腐败行为。五推进风险防控信息化建设。运用科技手段,针对当前违纪违法行为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和运用高新技术手段作案不断增加的新情况新特点,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手段,把科技手段融入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之中,实行动态监控防范,不断提高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市纪委 高三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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