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个市州圆满完成2014年度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责任目标

29.04.2015  13:42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14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甘政发〔2014〕4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2014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99号),省工信委会同省水利厅组成3个考核评价组,采取听取市州政府汇报、核查资料、现场抽查2-4户重点耗水企业等方式,对市州2014年度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

经考核,2014年全省工业取水总量14.05亿立方米(不含庆阳市石油开采业),比2013年减少新水量1.22亿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3.13%,比2013年提高2.93个百分点;实现节水量3.49亿立方米,比2013年多节水1.69亿立方米;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65.35立方米/万元,比2013年降低3.37立方米/万元,下降4.9%,完成计划下降4.9%的目标任务。各市州均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