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院坚持“五勤”确保监所检察工作监督到位

30.05.2014  18:14

      今年以来,卓尼县院在监所检察工作中,积极改进工作方式,坚持以“五勤”开展工作,确保监督到位。
      一是“勤查看”。坚持每天查看在押人员收押、出所、羁押期限情况有无变化,查看办理收押和释放的手续是否齐全、合法,监室内在押人员有无异常等现象,确保“进出”无差错。
      二是“勤了解”。坚持与在押人员谈话教育制度,采取个别谈话和重点谈话教育相结合方式,及时了解在押人员的思想状况、改造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开展工作。
      三是“勤检查”。坚持定期有重点地对看守所监管执法、安全防范、监控设施等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堵塞漏洞,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四是“勤登记”。坚持填好“一志一帐六表”,同时认真记载各类情况,将在押人员变动情况、案件诉讼情况等及时输入监所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监督。
        五是“勤沟通”。定期与看守所、武警中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协调沟通,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做到检察监督到位不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