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批甘肃省第二批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

20.05.2015  13:05

近日,从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命名第二批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通知》获悉,我校“司法科学与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被正式批准为甘肃省第二批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本次甘肃省共遴选批准建立10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其他9个牵头单位分别为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西北民族师范大学、兰州商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兰州文理学院及河西学院。

司法科学与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是由我校牵头组建,核心协同单位四家:兰州大学法学院、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兰州商学院法学院;主要参与单位九家: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法律出版社、兰州大学医学遗传中心、西安交通大学“卫生部法医学重点实验室”、兰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中心将按照“甘肃急需、国内一流”的使命要求,紧紧围绕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提升,以实践需求为导向,以服务社会为理念,通过与协同参与单位开展深度合作,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致力于培养卓越的法治人才,为地区法治建设、社会稳定提供人力保障;致力于研究司法实践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国家和地方立法、政府决策等提供有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咨询服务;致力于促进司法实务部门公正司法、培育理性的司法文化,提高司法公信力。力争把中心建设成为甘肃省乃至西北高层次法治人才培养基地;成为甘肃省法治发展与司法科学研究的重要学术高地;成为服务中央和地方法治建设及司法科学发展的“智库”。

司法科学与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的正式获批建设,是我校在学科建设和科研平台建设上取得的又一重大突破,必将进一步促进我校内涵建设跃上新台阶。中心将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共建、共享、共荣、共同家园”的核心价值观为指引,以“探索科学的法治理论、建构先进的司法方法、培养卓越的法治人才、培育理性的法治文化、促进公正的司法运行、形成鲜明的区域法治社会服务面向”为发展目标,通过组建科研创新团队和教学团队,在协同高校之间、高校与司法实务部门之间开展深度合作,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打造一批司法科学领域的科研精品,构建司法科学学科群,培养一批高水平的法治人才队伍,服务地方立法和司法实践。实现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的大幅提升,为促进区域法治发展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做出贡献。

在科学研究方面,中心在未来四年将凝练“司法科学的基本原理研究、司法制度建设研究、司法鉴定与证据科学研究、司法运行理论研究、司法运行过程的实证研究、环境司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法制保障研究、国家宪政建设与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国家认同研究、西北民族社会纠纷的理论与实务研究、西北民族地区的特殊司法问题研究、西北民族地区侦查理论与实务研究”等十一个研究方向,最终形成稳定的研究方向,力争在法治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取得一批有显著创新性的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科研成果。

在人才培养方面,中心将借助四所协同高校和司法机关的合作平台以及“安宁高校联盟”等合作平台,创立一系列司法科学实践教学基地和培训基地,实现协同高校法学专业教育与司法实务培训的深度融合,进行分层次、多类型和全方位的法律教育。在人才培养方面和文化传承方面,为我省及我国司法科学与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卓越法律人才建设做出独特的贡献。①利用四所协同高校在甘肃省的法学教育优势,拓展省内高校法学院校教师合作的平台与途径,通过互聘法学授课教师、举办学术讲座、参加学术研讨等方式,建立各院校之间法学教师联合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及西部基层法律人才的稳定机制。②在司法实务部门聘请实践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的业务骨干,形成一支稳定的、高水平的兼职教师队伍;形成一支既有理论教学水平,又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学队伍。最终目标是培养一批复合型、应用型的司法人才和高质量的西部基层法律人才。

在学科发展方面,中心将建成跨越理论法学和部门法学、法学院校与司法机关的司法科学科研创新中心、实践创新平台和系统完善的司法科学体系、知识体系和实践体系;形成一批国内区域法治发展领域的代表性学者和实务部门的杰出专家在内的富有学术竞争力的一流人才队伍和学科团队;凝聚协同创新的良好学术氛围,实现校际等不同形式的研究人员流动常态化和规范化;完成一批司法科学创新课程建设。

在服务地方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中心将充分发挥司法科学与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在地方法治建设中“智库”的作用,为促进公正的司法运作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供政策咨询、立法服务和决策支持;发挥其作为新型实践创新平台的辐射作用,建设一系列司法科学建设基地,促进理性司法文化和公民司法文化的初步形成,促进司法科学与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在强化地方立法建设、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权威、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权、提升中国司法文明、法治文明、政治文明等方面做出贡献。

2011计划”全称“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是继“985工程”、“211工程”之后,中国高等教育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旨在通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国家科技体制改革,推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文化更加紧密结合,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以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2011计划”以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为载体,分为面向科学前沿、面向文化传承创新、面向行业产业和面向区域发展四种类型,有国家和省级级别两个层次。我校获批的甘肃省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司法科学与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秉承国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面向文化传承创新,符合国家和区域的重大需求,协同创新类型明确,充分汇聚创新资源,将在甘肃乃至国家法治科学化建设以及区域法治发展方面积极开展协同创新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