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消费者协会会长陈其寿:纵深推进消费教育引导

15.03.2017  19:39

  原标题:纵深推进消费教育引导 提高消费维权工作实效

   ——访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省消费者协会会长陈其寿

  薛砚

  消费维权是国家经济文明的重要标志,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过去的一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协组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升维权水平,大力推进社会共治,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新的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消费教育与引导关系着全社会消费素质的提高,影响着消费维权的发展和实践。长期以来,省工商局和省消费者协会等机构组织都将消费教育引导作为维权工作的重点来抓。近日,在由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及甘肃日报社联合推出的“网络诚信消费无忧”3·15主题宣传月活动中,我们采访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省消费者协会会长陈其寿,请他就当前全省工商系统在消费维权、消费教育与引导等方面开展的一些工作进行详细介绍。

   普及消费维权知识

   发挥媒体社会监督作用

  关于过去一年我省在消费教育与引导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陈其寿介绍道:“2016年,我们积极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消费维权社会氛围。全省工商机关以学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为重点,印发宣传教育材料,开办媒体专题栏目,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商场开展宣传活动,开展经营企业专题培训,深入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广泛普及了消费维权知识。

  “详细地来说,3·15期间,省工商局、省消协联合兰州市工商局、消协,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在兰州东方红广场隆重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场接待消费者投诉咨询;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单行册及其解读本、《甘肃工商时讯》专刊、《读者》3·15专刊等消费维权宣传资料3万余份。”陈其寿具体介绍道。

  另外,陈其寿在谈到新闻媒体在消费维权工作方面的重要性时说:“长期以来,我们都对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工作高度重视,力求进一步推动消费教育深入人心,提高消费教育引导工作的公众亲和力与社会关注度。省工商局、省消协与甘肃电视台文化影视频道联办《消费维权在身边》栏目,节目全年播出52期,深入揭露形形色色的消费陷阱,对公众进行生动的法律宣传、消费警示和维权教育,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广泛好评。

  据介绍,去年,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借助省电视台、广播电台、新闻网络、报刊等媒体监督力量,双向处理疑难投诉366件,采写刊播各类维权动态、信息分析、典型案例、消费警示、消费常识等1586篇。2016年3·15宣传月期间,省工商局与《甘肃日报社》联合推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周专版、与《读者》出版传媒公司合作出版《读者》3·15宣传专刊,与省内多家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建立消费维权合作机制,切实发挥了新闻媒体消费维权服务宣传优势,向全社会倡导了新形势下的消费新理念,强化了消费教育引导的实效性。

   加强信息平台建设

   全面引导科学合理消费

  如今,伴随着信息传播方式、社会舆论格局发生深刻变革,互联网在消费领域带来的创新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谈到“互联网+”时代下的消费维权时,陈其寿告诉我们:“‘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思维、新技术对提高消费维权的针对性、有效性提供了可能,互联网在拓宽消费者诉求渠道、促进社会共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此,我们利用微信公众号、12315等多平台进行消费维权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宽消费教育信息渠道,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和消费维权教育力度。”

  为了拓宽宣传渠道,全方位开展消费维权宣传,省工商局不仅开设了甘肃工商政务网、《工商时讯》12315维权专栏,解读消费维权法规,剖析典型维权案例,发布消费警示提示,还开通了“甘肃12315微信平台”,开发12315知识库模糊查询、法律法规语音查询功能,专人管理工商政务微博、12315QQ,即

  时解答群众法律法规咨询问题,适时发布消费维权信息,在线讲解消费知识,利用移动终端向青少年宣传适度、绿色、健康的消费理念,与消费者零距离沟通,加强消费教育互动。

  另外,依托互联网+12315平台,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2016年共接收登记消费者情况反映163832件,其中涉及消费咨询、工商业务咨询、法律法规咨询等142117件,成为工商部门重要的普法窗口,被誉为人民群众的“110”、党和政府的“第二信访局”“12315”的社会影响力和对外宣传作用不断凸显。

  “为了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我们进一步加大了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商品质量抽检,提高抽检信息的分析利用。省工商局及时地向社会发布了抽检信息,通过6次发布,公示了47个品种3159批次的抽检不合格商品信息,希望在督促经营者强化责任意识的同时,也对消费者起到消费警示作用,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陈其寿说道。

   丰富教育引导形式

   提高公众法律维权意识

  在谈到消费教育深入学校、社区、企业等方面的开展情况时,陈其寿说:“为了进一步增强消费教育广泛性和针对性,我们面向不同群体的消费者以及主要领域的经营者,展开了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引导,力求消费教育可以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一方面,我们聚焦校园教育,关爱师生消费安全,同时聚焦社区前沿,增强群众消费维权意识;另一方面,我们重点聚焦企业自律,强化经营者诚信责任意识。

  据了解,2016年,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分批在城关区新华小学、畅家巷小学、酒泉路小学等开展“12315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采取现场授课、图片宣传等方式,向学生们讲解《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内容。针对新形势下金融消费特点和风险,省消协与省教育厅联合在全省开展了金融消费教育系列活动。各级消协组织与高等院校、金融机构密切配合,深入校园、社区和农村,举办讲座、布置展板、发放资料,组织金融消费知识竞赛,有序推进全省金融消费教育深入开展,促进了金融消费知识普及。

  消费教育进社区方面,省工商局开展了党员进社区志愿活动,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的食品安全、医疗保健品消费陷阱等主题,通过典型消费案例分析讲解、举案说法、散发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单等形式,向社区群众普及消费和维权知识,揭露消费陷阱,增强基层群众消费维权意识和能力,受到群众热烈欢迎。

  为了更好地推动企业自律,牢固树立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省工商局继续加大对“12315”绿色通道成员单位教育引导力度。3·15期间,省工商局召开12315“绿色通道”成员单位“诚信经营·和谐消费”座谈会,28家成员单位签署了“诚信经营·和谐消费”承诺书。省消协组织开展“诚信企业”“诚信个体工商户”创建活动,推动消费领域诚信建设,100家经营企业被省消协核准为2015年度“诚信单位”,60家个体工商户被核准为2014—2015年度“诚信个体工商户”。

  陈其寿最后谈道,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必须切实加强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做好这项工作意义深远,可谓功在千秋。2017年,我省工商系统及消协组织将继续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长远的眼光、务实的作风,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拓宽消费维权渠道,纵深推进消费教育引导,着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协同共治的新格局。

( 编辑: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