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认真开展民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

10.09.2014  17:31

  为更好地践行民政部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促进民政工作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华池县委、县政府根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围绕三项重点任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月”活动的通知》和省效能风暴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强化职能部门的主抓职责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的要求,下发了《关于开展民政专项资金督查检查的通知》,决定对民政专项资金进行专项督查检查。督查检查工作由县纪委统一组织实施,成员由纪委、民政局、财政局等有关人员组成。检查工作从8月25日开始,历时15天,分自查、检查、整改三个阶段。检查范围和主要内容为2010年至2014年上半年上级和本级下拨的救灾、城乡低保、五保、孤儿、大病救助等各类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检查民政资金使用发放是否符合“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账目是否清楚,资金发放是否及时,有无截留、挤占等问题;是否做到政策公开、发放对象公开、发放资金公开;各项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通知》还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抓好自查整改工作,要认真把握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的政策,自查要做到不遮丑、不护短,对自查出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通过集中检查,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建立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确保民政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华池县民政局      赵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