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大地岂容尔等如此撒野?

21.07.2014  04:28

    有媒体报道称,近日,北京工体西门附近,一名中国男子醉酒不省人事后,被6名外籍男子脚踏、肩扛,摆出各种造型拍照。其间,外籍男子还不时向路人做出挑衅动作,他们不停竖中指挑衅,还骂脏话。

    看了这样的新闻,许多人会痛心疾首,这是在中国的土地上吗?是的,没错,这就是在中国的土地上。我们有时自豪,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不歧视外国人的国家。但有时我们也自卑。比如说如果你是个外国人,在这个国家生病了,这个国家的医院会不惜一切代价抢救你的,保证你死不了。尽管那些医院对没钱治病的中国人麻木不仁、熟视无睹;比如说,当发生了抢劫事件,但你作为外国人不需要担心,如果你被抢了,当地的公安机关会“高度重视”“迅速破案”,公安局长会亲自登门归还物品并道歉……这样的新闻,并不少见。小马飞刀在此就不多说了。

    回到开头那件事上来。在这起事件发生的现场,有拍摄照片的徐先生,有附近商家的保安,有做生意的市民,还有路过的群众。记者采访的时候,他们都给出了这样的回答:他们人很多,又很嚣张,没人敢管。也是,害怕挨打,可以理解,不能路见不平一声吼,那么打个电话报警总比拍摄照片容易多了吧。写到这,想起了鲁迅。上个世纪初,鲁迅笔下的看客是麻木的,两眼茫茫然,而当代的看客则是活泼精明,目光炯炯。前者四肢发达,精神萎靡,没有文化;后者受过相当程度的文化教育,能说会道,且精于盘算;两相对照,实在太残酷了。一个世纪弹指而去,鲁迅先生所痛斥的国民劣根性之一——“看客现象”,不仅没有灭迹,甚或在个别地区有“发扬光大”的势头。多说一句,谁说鲁迅不伟大,当年一篇题为《经验》的杂文就这样写道:在中国,尤其在都市里,倘使路上有暴病倒地,或翻车摔伤的人,路人围观或甚至高兴的人都有,有肯伸手来扶助一下的却是极少的。

    再次回到开头那件事上来。警方表示,事发时未接到报案,所以寻找当事人较困难,警方将会在附近加强巡视。可问题是一有大量的图片信息;二是附近保安说这些人经常在这里打架;三是有拉黄包车的人说,这些人经常在这附近游荡。真的找不到吗?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一事件不仅已经侵害到这名醉酒中国人的人格和人身权利,也构成滋扰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上述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做出警告、罚款或者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对于触犯法律的外国人还可以做出限期离境或驱逐出境的决定。小马飞刀清楚地记得,北京去年出台了七项涉外便民服务,其中第二条是为有实际困难的境外人员提供预约办理住宿登记、上门送证服务,事实上全球任何其他一个国家都没有这条服务措施。提供服务我们不反对,但是并不意味着可以在这片土地上为所欲为。我们的热情只限于遵纪守法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旦触犯法律必将严惩不殆,不管你是不是老外。

    小马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