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县院“四提升”强化公诉队伍建设
近年来,华亭县检察院立足公诉工作长远发展和公诉人职业化建设,扎实开展岗位练兵,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提升“四种能力”,有效提高了公诉人综合素质和办案能力,促进了公诉业务的快速发展。
一是提升证据的综合判断能力。针对刑诉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等证据制度的确立,该院通过举办案件质量分析会、办案经验交流会、疑难复杂案件研讨会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对证据的审查、分析和判断能力,要求公诉人弱化对口供等言词证据的依赖,强化证据补强意识,重视对实物证据的审查和运用。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配合,充分运用庭前意见交换程序解决非法证据排除问题。
二是提升出庭支持公诉能力。针对证人出庭制度、简易程序出庭制度确立后,使出庭强度和难度不断加大的现状,该院要求公诉人牢固树立以庭审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要求公诉人预测案件焦点并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庭审时重视举证的方式方法,准确应用讯问询问技巧,灵活应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切实增强驾驭庭审的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新刑诉法对捕后羁押必要性的审查监督等,扩大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范围。该院要求公诉人必须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提高发现监督线索的敏感性,充分利用新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权,将诉讼监督常态化。同时,主动与侦监、监所等部门协调联动,逐步建立内部机构之间的沟通交流、线索移送等协作机制,形成法律监督的强大合力。
四是提升理论调研能力。该院以完善信息调研工作制度、建立长效保障机制为突破口,鼓励和引导公诉人员紧扣业务工作重点选题开展调查研究,总结业务工作亮点。还通过购买公诉理论业务书籍、组织业务骨干参加专题培训等活动,为公诉人拓宽视野、提升研究能力创造条件。同时,结合检察工作重大改革,参与省市院的优秀理论文章评选活动,力争多出精品文章、多出亮点工作,在实践基础上不断提高理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