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县院“四强措施”开创科技强检新局面

16.10.2014  12:31

        近年来,华亭县检察院在上级院和地方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设施齐全、设备先进、制度落实、管理到位、注重应用”的要求,开创了科技强检工作新局面。科技强检示范院创建工作于今年5月通过了省院的初评验收。
        一是强基础。开通了IP专线电话,建成了标准的机要机房和“四网四室”,即互联网、专线网、局域网、政务网和图书室、视频会议室、电子阅览室、审讯室。2010年,将三级专线网流量扩容为15M,人均数据信息点为1.68,建成40平米标准化中心机房;2011年,购置高配置电脑12台,建成全市检察系统首家电子阅览室;2012年,建成318平米标准化全封闭办案工作区,部署了16路监控,实现了24小时无盲区监控,确保了办案安全;2013年,建成了信访大厅、案件管理大厅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大厅,实现了远程接访和网上受理流转案件;2014年,建成高标准的数字化检委会会议室,配置终端电脑15台,提高了检委会的议事质量、效率和保密安全性。
        二是强技能。注重干警的培养和人才的引进,采取以培训促学习、以学习助推创建的措施,不断强化应用培训和技术保障,两年来共开展网上辅助办公、办案软件应用系统,统一业务软件系统和网络信息技术专题培训12期,业务人员参加培训人均68学时以上。制定了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奖励措施,并为干警参加考试提供便利条件,近年来累计有8人获得计算机国家二级证书,21人获得计算机国家一级证书,占在编干警数的76%。同时,先后引进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9人。目前,全院50岁以下干警均已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是强管理。先后制定了华亭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检察技术工作规则》、《机房管理制度》、《互联网使用管理制度》和《信息化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并且把科技化建设工作与各部门绩效考评工作挂钩,建立了奖励机制和信息化应用推广机制。完成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制定了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确保了信息的安全保密。同时,加强设备登记和管理,杜绝“重购买轻管理、重使用轻维护、重占有轻保管”等现象,做到“物尽其用”,确保信息化应用有序开展。
        四是强应用。高度重视检察信息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和推广,将科技转化成生产力,为办案提供高科技、高效率、全方位、实实在在的服务。今年元月至今,通过统一业务软件系统监管涉案物品104件、赃款34450元,登记备案法律文书152份,发《流程监控通知书》11份,基本实现了对办案活动流程管理、过程控制和动态监督;通过系统办理审查逮捕32件49人,审查起诉65件72人,使用多媒体出庭示证的案件数达到作出起诉决定案件总数8.5%;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23件,查询行贿犯罪档案146次;开展同步录音录像52次,刻制DVD光盘104张;对全院38名干警建成了检察人员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开通了互联网门户网站和检察微博。充分发挥电子证据、文件检验等技术在发现犯罪、获取证据等方面的应用,将检察技术全面应用于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形成了推进科技强检工作的强大合力,加快了全面推进科技强检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