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县工商局专项整治“霸王条款”行动见成效

11.09.2014  18:38
        近日,华亭县工商局安口分局开展了“霸王条款”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对辖区所有提供餐饮服务的酒店、饭店和餐馆利用店堂告示、用餐须知等格式条款免除自己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禁止自带酒水或收取开瓶费”、“包间设置最低消费”、“收取餐具消毒费”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这次整顿共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执法车辆4台次,检查经营主体113户,签订行政告诫书68份。通过整顿,进一步规范了辖区消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切实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该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一方面,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鼓励消费者积极向工商机关投诉举报餐饮业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营造社会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另一方面,该分局加强行政指导,引导餐饮业经营者自行对店堂告示、用餐须知等格式条款进行全面清理,删除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