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县召开农村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
5月14日,华亭县召开农村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相关部门和乡镇及“两代表一委员”、老干部、企业和经营者、部分消费者等各方代表共36人参加会议。
本次听证会由华亭县水务局申请,华亭县物价局在充分调研和成本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华亭县农村水价调整方案(草案)》,报请华亭县委、县政府同意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程序组织召开。会上各位代表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履行了听证会代表的职责,充分表达了各自的意愿和观点,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水价调整方案。
依据《平凉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参照周边县区供水价格,并充分考虑供水成本及群众承受能力,我县拟定农村供水价格为,农户基本水价用水量按3立方米/月·户计算,水价拟定为3.8元/立方米;计量水价用水量按超过3立方米/月·户计算,水价拟定为6元/立方米。非农户机关单位用水5元/立方米,经营业用水6元/立方米,工业、基建用水7元/立方米。
据悉,该县现行农村供水价格执行华亭县物价局华价发〔2003〕5号文件批复的标准,即农户生活用水1.8元/立方米,机关单位用水2.5元/立方米,经营性用水2.8元/立方米,基建用水3.1元/立方米,近12年未做调整。本次拟执行两部制水价,具体来说就是,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基本水价是每户每月用水量在3立方米以内,单价是每立方米3.8元;超过3立方米,每立方米水价是6元。通过两部制价格体系,充分利用了价格杠杆,增强了大家的节水意识,促进了水资源的良性循环,也为华亭县农村饮水工程安全有效运行提供了资金保障。同时,对于五保户等低收入家庭,在基本水价每月3立方米以内是免费,超过每月3立方米,执行基本水价,不执行计量水价,有效保障了困难家庭的生活有水。(华亭县水务局 赵威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