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通报8起违规问题 宁县文联副主席违规办“升学宴”被处分
原标题:庆阳市通报8起违规问题——宁县文联副主席违规办“升学宴”被处分
中国甘肃网12月5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李杨)昨日,庆阳市纪委通过甘肃廉政网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庆阳市环保产业协会违规收费开支会议费、接待费等问题。
问题:2013年9月以来,庆阳市环保产业协会违规收取环保工程资质评审费18万元,用于接待费等支出。
处理结果:2015年12月1日,庆阳市直机关工委给予环保产业协会原副会长、秘书长李润民党内警告处分。
2.环县政府驻西峰办事处虚列支出购高档烟酒等问题。
问题:2013年11月至2015年1月,环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环县驻西峰办事处主任张占勇以虚列支出、虚开发票的形式套取办事处资金4.09万元,购买高档烟酒,用于公务接待。
处理结果:2015年10月29日,环县纪委监察局综合其他问题,给予张占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3.庆城县动物疾控中心挪用专项资金问题。
问题:2015年1月,庆城县动物疾控中心挪用病虫害控制费39091元给12名职工发放未休假补贴。
处理结果:2015年11月16日,庆城县纪委给予该中心主任马杰、副主任韩冰毅党内警告处分,对县农牧局分管该中心的副局长雷星显、县财政局核算中心负责经费审核的会计韩巍进行诫勉谈话,挪用的专项经费限期归还。
4.宁县文联副主席高自珍举办“升学宴”的问题。
问题:2015年8月15日,高自珍在宁县巩吕老家街道为其子举办升学宴,设宴20桌,收受礼金17000元。事前高自珍通过QQ、手机短信、打电话等方式通知其亲戚、同学、及一些领导干部,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处理结果:2015年10月15日,宁县纪委给予高自珍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责令退还。
5.西峰区温泉镇黄官寨村东队违规接待问题。
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黄官寨村东队村民小组共支出接待费27588元,违反了村级零接待规定。
处理结果:2015年10月24日,温泉镇党委给予黄官寨村东队村民小组原组长范胜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温泉镇农财中心副主任李超提醒约谈。
6.庆阳市房地产业协会违规发放评审费问题。
问题:2014年7月、11月,庆阳市房地产业协会在企业资质评审中向参与评审工作人员发放评审费共16000元。
处理结果:2015年11月2日,市住建局党委对市房管局分管资质评审副局长、时任协会副会长刘光彩诫勉谈话,对领取评审费工作人员进行约谈,领取的评审费退缴协会账户。
7.合水县审计局违规报销香烟问题。
问题:2014年6月25日,合水县审计局报销2013年10月6日开具的烟酒发票2张,其中购买香烟费用共计3670元。
处理结果:2015年11月11日,合水县纪委对县审计局局长崔峰进行提醒谈话,对审计局副局长李文辉进行诫勉谈话。
8.正宁县水土保持管理局违规接待问题。
问题:2015年1月,正宁县水保局报支2014年接待费共计30091元,普遍无公函,接待事由、接待对象,且存在摆香烟问题。
处理结果:2015年11月18日,正宁县纪委监察局对该局分管财务的副局长禄西林进行诫勉谈话,并下发监察建议书,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