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言万语不如以案说纪

07.03.2015  01:38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中央国家机关工委6日印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的规定(试行)》,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制度。中央纪委常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俞贵麟就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出台规定建立中央国家机关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制度,主要出于哪些考虑?

    俞贵麟:2014年,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先后4次通报18起违纪案件,通报下发后,许多部门机关纪委都进行了转发或用作警示教育材料,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使中央国家机关广大党员干部受到很大触动。实践证明,违纪案件通报曝光胜过千言万语,以案说纪是最生动的纪律作风教育,不仅能令违纪违规者受到惩戒、感到震撼,还能令心存侥幸者望而却步、三思而行。

    记者:在中央国家机关违纪案件通报曝光方面,已经做了哪些工作?

    俞贵麟:一是在重要时间节点下发案件通报,及时教育,及时提醒;二是对于有行业或系统代表性被查处的典型案例专门召开案情通报会,扩大警示教育效果;三是把典型案件材料纳入中央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轮训班培训教材,强化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一岗双责”的意识和能力;四是把案件通报作为纪律作风教育的重要内容,持续发力不间断。也正是出于这些考虑,我们出台了《关于中央国家机关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的规定(试行)》。

    记者:请介绍一下这份规定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俞贵麟:一是规范了工作,界定了通报曝光的内涵,规定了通报曝光的内容要素,明确了通报曝光的党纪处分案件范围和通报发送范围,提出了对各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

    二是加大了力度,凡由工委、纪工委查处或批准,向纪工委备案以及其他由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查处的党纪处分案件,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都可以通报。其中顶风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以及纪检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都应当予以曝光。

    三是强化了教育,通报曝光工作以内部通报为主,下发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抄送部门党组(党委),但我们同时要求各部门及时转发各级基层党组织,使教育警示的范围最大化。

    记者:如何保证案件通报曝光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俞贵麟: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2015年是“责任追究年”,也是“警示教育年”。我们一定狠下工夫,以推进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为契机,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违纪和腐败的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违纪和腐败的增量。

    一是要推动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常态化,克服观风向、避风头、不作为、怕得罪人和怕给单位抹黑等错误认识。对相关部门压案不查、瞒案不报以及该报批、报备案件未报批、报备的,工委、纪工委将约谈该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主要负责同志。

    二是要通过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的常态化,推动纪律作风建设的常态化,看住一个个重要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抓下去,真正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使“四风”问题无处可藏。

    三是要推动违纪案件警示教育的常态化,充分利用中央国家机关通报曝光的违纪案件,以案施教、以案说纪,通过身边人惨痛教训的深刻剖析,使党员干部深深体会“贪廉一念间、悲喜两重天”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