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细化十项措施 全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14.08.2015  11:08

今年以来,天水市始终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来抓,扎实开展城市扬尘、燃煤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工作,细化十项措施,坚决打好天水市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这场战役。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针对我市PM10浓度不降反升的问题,天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集有关县区、单位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市政府制定印发了《天水市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召开了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并组织有关人员赴兰州进行了学习考察。根据学习考察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天水市大气污染防治“2+10”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强化了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形成了部门联动、网格管理的工作机制,推进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整治燃煤锅炉污染。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加快燃煤锅炉整治淘汰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所有在用燃煤锅炉进行摸底调查,列出了燃煤锅炉淘汰清单。积极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对城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治理无望的燃煤小茶水炉和洗浴锅炉进行关停和拆除,目前省上下达的2014-2015两个年度的淘汰任务已全面完成。同时,我市自筹并争取亚行项目贷款9.66亿元,启动了秦州热源厂建设工作,计划建设5台116MW燃煤热水锅炉,项目完成后,将拆除关停区域内的194台小锅炉,彻底解决城区煤烟污染问题。

三是严格管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按照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采取执法队员、环保员、网格员、施工管理员“四员现场管理”,全面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督促建筑工地敷设上水设施,土方作业面采取喷雾抑尘措施,施工道路实行硬化或不间断洒水抑尘;物料堆放场地和土方堆放场地必须采取覆盖等密闭措施,防止风蚀起尘;车辆出入口必须设置洗车平台,对出入车辆进行全天候清洗,杜绝带泥上路。

四是强化城区道路扬尘整治。大力实施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清洗等低尘作业方式,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对主次干道实施地毯式吸尘、人机结合清洗、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调度洒水“五位一体”道路控尘措施。市区主干道每天至少实施一次机械化湿式清洗,次干道每两天实施一次机械化湿式清洗,并适时开展道路洒水压尘,做到全时段保洁保湿,全力控制道路扬尘污染。为背街小巷清扫保洁人员每人配备洒水壶1只,对背街小巷实行湿法作业,每两天实施一次洒水压尘,防止背街小巷扬尘污染环境。

五是开展渣土车运输整治。加强进入城区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土方、泥浆等流体、散体货物的车辆监管,开展了渣土车专项整治,严格控制渣土车运行路线和运行时间。严肃查处渣土、建筑垃圾运送过程中未采取密闭措施及带泥上路、沿途遗撒、不按规定时间、路线等违规运输行为,防止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在运输过程遗撒污染城市环境,确保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车辆规范运输行驶,防止出现尘土遗撒和飞扬现象。

六是开展城区重点区域治理。秦州、麦积两区政府制定了《城区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安排1000万元用于重点区域整治。目前,重点区域内的扬尘、餐饮油烟、燃煤锅炉、垃圾焚烧、烟花爆竹、居民小火炉和裸露地面等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已全面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七是整治机动车污染。严格机动车新车注册准入,对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车辆不予办理入户手续。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依据检测情况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加大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力度。上半年,全市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3275台,占年度任务的79.8%。武山县杜康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完成了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资质委托工作。

八是加强燃煤市场管理控制。开展了全市煤炭市场专项整顿,督促煤炭销售场所采取抑尘措施,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对全市销售的燃煤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严防劣质煤进入我市。

九是加大大气治理资金投入。市政府安排5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城区道路喷雾洒水降尘、大气自动监测站周边综合整治及环境监察、监测、应急能力建设等工作。购置了2台喷雾抑尘车和7台洒水车,用于城区洒水保洁。

十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了市县区联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推行市县区及县区各部门大气环境联合执法监管模式,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完成时限和奖惩机制,对整治工作进度滞后的进行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天水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