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红十字会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的说明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省级部门预算的批复》(甘财预﹝2015﹞5号)要求,现将省红十字会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公示如下:
一、部门职能
省红十字会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传播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和国际人道法,指导和协调全省各级红十字会开展工作;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员和其他受害者实施救助,开展人道主义社会服务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训练和现场急救工作,宣传防病常识;参与献血宣传、动员,开展非血缘关系造血干细胞移植供者和捐献遗体、器官的宣传、组织工作;组织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参与国际红十字活动,加强同各国红十字会的友好交往与合作;协助政府开展对台有关工作;完成省政府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委托的事宜。
二、部门概况
(一)2015年省红十字会编制21人,实有在职职工19人;
(二)2015年实有退休职工4人;
(三)车辆情况:实有专用车辆7辆。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2015年,省财政厅批复省红十字会部门财政拨款预算468.81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拨款预算188.41万元,项目支出拨款预算280.4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预算133万元。合计601.81万元。
2015年,省财政厅批复省红十字会部门支出预算601.8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74.5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预算16.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1.21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015年,省财政厅批复省红十字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31万元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拨款预算3.8万元,主要用于参与国际红十字活动,加强同各国红十字会的友好交往与合作;公务接待费拨款预算6.21万元,主要用于来我省参加各项交流活动的国外及省外代表团及专家的招待费、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伙食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拨款预算23.3万元,主要用于救灾救助、项目督导、因公出差及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件:2015年甘肃省红十字会部门预算公开表
甘肃省红十字会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