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合作“十到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建设
原标题:合作迈进新天地
———我市“十到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纪实
记者 陈郑云
来到武都区角弓镇白草沟村陇南长实中药材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工基地,只见大门口的墙壁上写着“‘十到社’是对市委‘433’发展战略的深度落实、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具体措施、是壮大农业经营主体的客观需要、是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标志,扶持农民专合组织就是助农增收。”
该合作社总经理赵智明说:“我社开发了白草山村中药材种植基地。以往种植户所种植的农作物每亩收入1000—1200元,且收入不稳定;现在村民种植我社免费提供的药苗,每亩年收入可达5800—6000元,同时我们提供技术指导,全程跟踪服务,在为种植户付出的同时,合作社也得到了回报。”
陇南长实中药材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家从事中药材种植、生产、加工、收购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现有成员89人。据赵智明介绍,在全市“十到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进程中,目前长实中药材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实现了领导联系到合作社、农民科技培训办到合作社、土地流转引导到合作社、电子商务开办到合作社、科技特派员派驻到合作社“五到社”,为合作社进一步加强示范社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与市场对接能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统筹规划,加快建设步伐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433”发展战略,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在全市打造一批合作社典型,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农民稳定增收,6月6日,市农牧局召开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十到社”措施落实工作座谈会,安排部署“十到社”措施阶段性任务和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快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步伐。
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过程中,我市制定了领导联系到合作社、把涉农项目资金和金融担保基金安排到合作社、把各单位改革创新示范点办到合作社、把农民科技培训办到合作社、把农产品质量监测点办到合作社、把土地流转引导到合作社、把电子商务开办到合作社、把农业机械配置到合作社、把财政投资形成的资产划转到合作社、把科技特派员派驻到合作社的“十到社”重要措施,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更加健全、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市场竞争能力明显增强、带动农户能力明显增强,逐步实现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规范化管理。
全面帮扶,甘当“贴身保姆”
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核桃、花椒、油橄榄、茶叶、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较快。截至目前,全市已有各类专业合作社3600家,其中:依法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3507家。
通过现场调研、召开经验座谈会等形式,市农牧系统以贯彻落实市委“433”发展战略为契机,不断拓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服务范围,从单纯的生产环节扩大到产前、产中、产后各个方面;从过去提供生产、加工、运销、技术信息某一项或几项服务,发展到产加销综合服务合作多个领域;从个别产品的生产和服务,发展到种植、养殖、运销、加工、贮藏、农机服务、手工艺品生产等更深层次领域。
此外,6月中旬市农牧局与市气象局签署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直通式气象服务合作协议,协议对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气象服务的内容、时间、方式、效果等予以明确,进一步发挥气象、农牧部门技术和资源优势,深化部门间合作联动机制,提升直通式气象服务的水平和效益,共同推进农业防灾减灾,达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
勇攀高峰,掀起创建热潮
“专合组织是扶贫攻坚的大载体、是非公经济的孵化器、是产业带动的发电机、是农民增收的稳定阀、是电子商务的大平台、是金融支持的信用户、是社会管理的新机构。”市农牧局局长武杨林说。
据了解,我市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各类支农项目及资金的重点扶持对象,在项目开发、资金投入等方面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的农业企业,强化金融信贷支持,落实工商、税收、用电、用地优惠政策。同时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产品营销和市场建设,鼓励和带领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超市或流通企业建立产销关系,建立销售网络、网点等,努力拓宽销售渠道。从今年开始,每年在全市集中建设市级示范社100个(其中:市县重点联建20个),实现示范社产业全覆盖,示范社标准化生产率达到60%以上,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达到80%以上,商标注册率达到50%以上,示范社生产的鲜活农产品参与“农超对接”和网上营销的达到60%以上,成员收入比非示范社成员收入高出20%以上。通过优胜劣汰,可进可出,全市稳定抓好100个示范社,到2020年,全市力争培育省、部级示范社10到2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