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酒泉市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
●“十二五”期间,酒泉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0.56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3.2万人、累计追讨劳动者工资1.36亿元。
●“十二五”期间,酒泉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创业促就业、劳务经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人事管理、人才交流开发、劳动保障维权、基层平台建设等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我现在一个月工资2000到3000元不等,外加每个月1000元的就业见习补助,一个月能拿近4000元左右。”张文静2014年大学毕业后,到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做滴灌车间质检员,提起现在的工作,她比较满意。
2012年以来,酒泉市累计扶持3155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业见习就业。2011年至2014年,酒泉市选拔1312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选拔232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选拔296名高校毕业生从事进村(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了85%以上。
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业就业和服务,只是酒泉市促进城乡就业的措施之一。“十二五”期间,酒泉市将稳定和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组织就业援助,大力实施全民创业行动,广泛开展就业服务,全市就业总量稳步增长,就业渠道不断拓宽,政策受益人群不断扩大,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市城乡就业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2013年以来,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0.5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9.22万人,累计新增小额贷款担保基金7881万元,发放贷款9.19亿元,农村劳动力输转规模累计达到56.31万人。
医疗救助有保障
“我的保险已经缴了两年,虽然每个月会扣掉300元,但公司也会承担大半,缴了‘三险一金’就没有后顾之忧了。”小陈是一家商场的收银员,她告诉记者,虽然缴保险会扣掉一点工资,但还是会坚持按时缴纳。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截至2015年底,酒泉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55万人、11.5万人、6.68万人、9.44万人和6.51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7.2万人、43.2万人。
“十二五”期间,是酒泉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社会保险制度与管理服务体系实现由低水平、低层次向高水平、广覆盖、高层次转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水平适度、持续稳定的社会保障服务。各类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由国有、集体企业扩大到了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和中小学生,参保人数持续增长,参保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也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推行,将44万多城乡居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除此之外,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津贴逐年调整政策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均住院报销比例达80%以上,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达60%以上,9.1万60岁以上城乡老人每月享受至少90元的养老金。
讨薪不再“路漫漫”
2015年10月初,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刘生福、黎鸿鹰等4人的投诉。接到投诉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由于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发生工程纠纷,导致120多名农民工工资无法支付。但刘生福、黎宏鹰等农民工都是来自张掖及青海等地的外来务工人员,他们都等着拿回自己的血汗钱回家过年。经积极协调,11月8日,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刘生福、黎鸿鹰等农民工现场发放工资100万元,未付工资,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督打入农民工的银行卡内。现在,这些农民工都已返回老家。
为了解决讨薪难、难讨薪问题,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加强劳动用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投诉核查,全面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工作,认真解决企业存在的参加社会保险、落实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系初步形成,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开展专项执法检查17次,检查各类用人单位5646户,累计追讨劳动者工资1.36亿元。(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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