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院联合兰州十九中木塔巷校区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图)

09.07.2018  11:31

   中国甘肃网7月7日讯 (本网记者 李红军 文/图) “现在宣布开庭……”7月6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庭审在兰州市第十九中学武都路校区举行,这是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兰州市第十九中学教育集团木塔巷校区联合开展的一次“模拟法庭”法治宣传活动。

  庭审围绕一起青少年抢劫案件展开,该剧本由省法院少年法庭根据真实案件改编,所有角色都是由兰州市十九中学初二年级学生扮演,省法院少年法庭贺玲玲法官担任指导老师,从案例选择、演员选拔、材料撰写、排练历时了两个月时间。不仅让孩子们大致了解了该案涉及的基本法律知识以及庭审规则,借用案例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还以案释法,用生动鲜活的案例警醒学生,强化学生的法治意识,提高其自我保护的能力。

  在模拟法庭现场,同学们身着法官袍及制服变身“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并迅速进入角色,“庭审”现场有模有样,俨然一场真枪实战的庭审。“公诉人”义正辞严,控诉犯罪铿锵有力;“辩护人”能言善辩,为被告人辩护不遗余力;“法官”不偏不倚,查明案件事实正义凛然,“被告人”积极认罪……整个模拟法庭现场十分逼真,台下观众也相当投入,一个个看得津津有味。

  此次“模拟法庭”剧本由省法院少年法庭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选取了未成年学生因爱慕虚荣引发的抢劫案件,庭审过程包括开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休庭宣判等六个环节,完全按照正式的审判过程进行,融知识性、教育性、警示性于一体,使学生亲身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性,明白了实施违法犯罪必受法律制裁的道理。

  当然,庭审也引发了现场观众的思考,比如本案中,明明是只抢了30元,为何被告人还要受到法律追究?为此,省法院在案件评议阶段专门设置了法律知识互动问答环节,逐一回答了在场的多名学生提问,现场互动非常活跃。两组表演结束后,省法院的法官、嘉宾和学校领导对两组模拟法庭学生庭审情况进行了评分,还选出了“最佳小法官”、“最佳小公诉人”、“最佳小辩护人”、“最佳表演奖”、“优秀诉讼参与人”等获奖学生。

  庭审结束后,省法院的法官和嘉宾还对整个庭审活动进行点评,向学生普及各类法律小知识,告诫同学们要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用法律为自身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本次模拟法庭活动,充分调动了学生们自觉、主动学法的积极性,通过让他们亲自参与庭审环节,亲身观摩体验庭审效果,更为直观地了解法庭组成与庭审程序,更切身地体会到触犯法律可能受到的制裁。同时,也让他们更清晰地认识到同学间团结友爱、理性生活、不盲目冲动的重要性。同时还有效地增强了中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推动了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