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遗弃老人不能仅作道德评判
52岁男子陈某生病后,子女将其送到南京明基医院治疗,但到了医院后,其子女突然全部“消失”。医院照顾一天之后,见无人过问,又开车将陈某送到其女儿所在的小区,由于找不到具体地址,又联系不上女儿,于是就将其丢在物业门口。医院的做法被网友曝光后引发争议。南京明基医院回应称,是在征得陈某同意后才将其送回的。
子女将患病的老父扔到医院在先,而医院将老人送回小区并丢在路边在后,老人在多方抛弃下无人照料。不可否认,医院不是救助机构和慈善组织,又面临着数量较大的医赖群体,将老人送回小区并放在路边,确属一种无奈之举。更何况南京明基医院属于私营医院,盈利是其最终目的,如果我们不唱道德高调,在公共道义上相比于公立医院,这类私营医院显然自律性更低一些。
不过,当事医院的行为依然要受到强烈谴责,因为医院毕竟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在没有找到当事病人亲属并征得其意见的情形下,直接把病人扔回小区路边,这属于遗弃行为,与医院的基本宗旨和定位完全背离。毕竟,相比于医疗费用而言,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与安全是底线原则。否则,基于各种合理借口下的遗弃行为,就始终难以禁绝,而个人的基本权利也难以获得保障,并将最终损失整个医疗秩序。
如何避免和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需要惩戒与救济双管齐下。无论基于何种理由,也不管是否征得患者的同意,医院把患者丢在小区的路边都不应该。根据我国执业医师法等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和医院不得拒绝急救处置。原卫生部公布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急救服务”。
要回答“医院把遗弃患者怎么办”的问题,就要先回答“病患被遗弃在医院谁过问”这个问题。无论是建立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还是建立救助基金制度以解决医疗欠费问题,都要付诸实施并得到落实,避免让医院陷入孤立无援的地步。毕竟,再高尚的医德也需要物质的支撑,否则其必然成为无源之水。据《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