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委纪检组监察室召开省直9家医院座谈会 专题研究治理“医药回扣”问题

28.05.2014  20:02

近日,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监察室召开省直9家医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参加的座谈会,专题研究治理“医药回扣”问题。省纪委驻省卫生计生委纪检组组长、委党组成员段巍参加并主持了座谈会。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肿瘤医院、省二院、省三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省直各医院汇报了治理“医药回扣”专项工作的情况,认真分析了当前治理“医药回扣”工作的形势。认为,近年来,省直各医院对治理“医药回扣”专项工作高度重视,认识明确,思想教育深入扎实,规章制度逐步完善健全,医药购销程序公开透明,规范了医药购销秩序,优化了医疗服务,降低了虚高药价,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但从当前国内和我省出现一些 “医药回扣”的问题来看,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体制、制度方面的因素,也有医务人员管理方面因素,面临的形势相当严峻,还不容乐观,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下大力抓好治理“医药回扣”专项工作。为此,段巍组长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一是 各级党委、纪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治理“医药回扣”纳入卫生计生业务工作之中,坚持常抓不懈,时刻绷紧这根弦,始终不能放松。 二是 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医务人员思想教育,职业道德、行业纪律教育,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各单位要针对近期个别医院发生的一些苗头性“医药回扣”现象,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一次廉政教育,观看警示片,典型案例分析等,注重用身边的事、身边的人教育大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三是 加强防统方软件和廉政风险防控软件安装更新和升级,保证运行可靠,充分发挥“两个软件”的预防功能和作用,实现药品购销、招标采购等进行风险防控,让医院的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6月底,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对全省三级医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评估验收,评估验收结果要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通报。 四是 严格落实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医德医风考核制度,与供应商签订廉政合同,对不履行廉政合同和违规者,纳入“黑名单”,逐出医疗行业。 五是 进一步完善行之有效的做法和工作创新。各单位在治理“医药回扣”专项工作中,各有特色,积累了很好的经验和做法,要互相学习借鉴。要积极探索研究治理“医药回扣”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制度,既有利于医务人才的培养提高,又有利于对医务人员的关心和爱护。如建立医院学术交流发展基金,有计划安排医务人员进修学习,培养更多的人才。各医院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纪委要承担起监督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有责任心,一定要把预防措施和制度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管理,及时发现一些苗头和迹象,要及早采取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有效防止“医药回扣”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