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医疗机构药品最高价和最低价每月公布

08.06.2015  11:00

  原标题:我省加强市场药价监测

  医疗机构药品最高价和最低价每月公布

   中国甘肃网6月8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首席记者 刘晓芳) 记者日前从甘肃省卫生计生委获悉,甘肃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进展顺利,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有序推进,乡村和社区基本药物全部实施零差价销售,在全国率先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推行基本药物零差价,177个公立医疗机构实现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覆盖。药价放开后,甘肃省将加强市场药价监测,每月公布各类药品在医疗机构最高价和最低价,推行总额包干奖罚制度,引导其主动控制药价。

  据了解,甘肃深化医改工作在重点领域取得积极进展,加大改革力度,改革红利进一步释放。全民医保体系不断健全,全省农民参合率达到97.53%,重特大疾病报销病种由27种扩大到50种,比全国多28种。在全国率先实现“一卡通”以户为单位全覆盖,发卡率达98%。2014年底大病保险在全省全面推行,建立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衔接机制,为群众就医提供“接力”保障。同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实效。41个县被列为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积极探索形成了具有甘肃特色的“315”模式,建立破除“以药养医”补偿机制,试点地区平均门诊和住院人均费用逐步下降,70%以上的患者在县域内就诊,群众医疗负担明显下降。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进展顺利。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有序推进,乡村和社区基本药物全部实施零差价销售,在全国率先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推行基本药物零差价,177个公立医

  疗机构实现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覆盖。药价放开后,加强市场药价监测,每月公布各类药品在医疗机构最高价和最低价,推行总额包干奖罚制度,引导其主动控制药价。分级诊疗和医师多点执业稳步推进。制定出台了《医疗机构分级分工制度》和《甘肃省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在全省推行分级诊疗和医师多点执业,构建“以医养医”利益格局,破解“新看病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