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字迹潦草不是小事

27.11.2014  17:13

    北京市朝阳法院向朝阳区卫生局发出首期医疗纠纷典型案例通报,通报了近期审理的5起医疗纠纷案件,并指出相关案件中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法律观念淡薄等问题。其中两起案件均与病历的书写、修改、管理有关。病历瑕疵加剧了患者对医院的不满,直接导致鉴定遭遇障碍甚至鉴定不能。一名重病男童住院身亡,因病历字迹潦草,难以辨认识别,法院判令该医院承担45%的赔偿责任,赔偿原告40余万元。还有一家医院在为家属开具患者《死亡证明书》时,将死者身份证号码填写错误,导致家属在办理火化事宜时受阻。(11月23日《北京晨报》)

    医生们字迹过于潦草,不仅让患者看不懂医生的医嘱,导致无法按时服药或保持良好的生活、饮食习惯,影响康复,还可能让药房工作人员、护士配错药或拿错药,导致严重的医疗事故。如果患者在本院配药还好一点,至少配合时间长了,药房工作人员和护士多少还看得懂医生的“鬼画符”,要是患者带着处方去外面的药店买药,而药店工作人员错误理解处方,那后果可想而知。病历本身可供医生参考患者以往病史,是患者再次患病时诊断与治疗的重要参考资料,如果没人看得懂,还会耽误以后的治疗。就算这次把病人治好了,只要病历书写不规范,也不能说圆满完成了看病任务。

    有些医生平时写字并非十分潦草,而是相当工整,但一写起病历,就成了“天书”,与其说是书写习惯,不如说是职业病或潜规则。因为病历潦草难以辨认,可以避免处方外泄,避免病人去外院复诊或去药店配药。

    病历书写规范根本不该由法院来提醒。卫生部2002年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2007年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都要求医生书写时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这些法规为何一直落实不好,改不掉医生书写病历潦草的老毛病,卫生主管部门是不是应该给公众一个说法?

    如果有关部门能严格执法,根据上述规定和《执业医师法》,对书写病历、处方潦草的医生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恐怕也没几个医生会继续在病历和处方上“鬼画符”。违法成本太低,病历潦草现象自然难以终结。因病历字迹潦草鉴定时无法辨认,导致医院在医疗事故鉴定中败诉,为医生的“天书”埋单的事也不是一两回了,可有几个医生真正从中吸取教训的?卫生部门应不定期对病历进行抽查,并接受公众举报,严惩“鬼画符”医生,如此方能真正治好医生好写“天书”的老毛病。

    推广电子病历、电子处方,同时给患者打印纸质病历,并由专门网站监管电子病历和处方防篡改,也许是根治病历潦草问题的好办法。即使病历丢失,也能通过网上的备份找回,不会影响患者治疗和医疗事故鉴定。(杨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