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院规范检察技术工作确保办案安全

14.10.2014  17:54

        今年以来,金川区院技术部门积极建立侦查办案协作机制,不断规范完善技术协作工作,有效提升了检察技术工作服务执法办案的能力,确保了办案安全。
      一是严格实行审、录分离制度。在对职务犯罪案件展开讯问的审录过程中,严格执行办案人员与案件录制人员分离。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一律由院技术部门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录制人员不得参与案件讯问中任何环节。
      二是严格实行领导审批制度。在检察案件办理中需要技术部门协助工作时,须由院主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严格审批检察技术程序文书或技术协助文字材料,加盖部门印章后才可生效。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启用以来,审批过程完全在网上流转,各个节点完成之后才能启动相应的工作,保证了系统内外工作的高度统一。
      三是严格实行技术文书交接制度。对案件的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光盘的签收,严格执行讯(询)问人员、被讯(询)问人和录制人员当场签字捺印、当场密封。案件技术协作文书当场开具、当场送达回执,做到技术文书交接及时有效。
      四是严格实行技术文书及视听资料归档制度。针对技术部门协办的案件文书,严格履行档案管理规定。对同步录音录像等技术资料,及时形成技术卷宗,填写案件登记情况表,统一交于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签字后由技术部门将登记情况表及时收回备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