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城区院落实全省“少捕慎捕”刑事政策工作座谈会精神

14.03.2016  16:19

      全省部分地区贯彻落实“少捕慎捕”刑事政策工作座谈会结束后,嘉峪关市城区院侦监部门及时向城区院检察长、主管检察长进行了汇报,并召开了科务会,认真传达学习了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保岗和侦监处处长袁保伟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并提出“五点要求”,确保少捕慎捕刑事政策得到严格贯彻落实。
        一是彻底转变观念,牢固树立“少捕慎捕”的司法理念。全体侦监人员用心学习领会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保刚同志的讲话精神,要从思想上认识到“少捕慎捕”刑事政策对审查逮捕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树立起李保刚副检察长针对“少捕慎捕”政策提出的“五种理念”,并在具体办案中贯彻落实好。
      二是进行类案分析,寻找差距,整改落实。城区院侦监部门要利用半个月时间对2015年以来捕后判轻刑的案件进行全面检查分析,从类案的角度重点分析捕后判轻刑的原因、批捕时的社会危险性等方面进行分析研判,并为今后办理此类案件提供参考。
      三是开展少捕慎捕刑事政策落实情况月分析制度。每月月底对审查逮捕案件进行一次全面分析,从案件受理数、批捕情况、不捕人数、捕后判轻刑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做到动态掌控,发现差距及时整改,迎头赶上。
      四是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提升四项监督质效。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扎实开展“四项监督”即“立案监督、撤案监督、纠正漏捕、纠正违法”,将任务指标分配到每一个办案组,立案监督的重点放在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案件,纠正漏捕要确保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争取在11月底前完成今年确定的任务。
        五是深入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行动。今年是“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关键之年,我们要立足嘉峪关市实际,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争取在案件上有新的突破,完成2件专项监督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