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区调整应急监测方案确保水质监测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13.08.2014  13:31

根据云南鲁甸“8·03”地震环境应急工作实际需要,日前云南省、市、县环境应急联合工作组及时调整优化应急监测方案,确保水质监测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结合灾后4天连续监测结果基本稳定的实际,为更好发挥应急监测的技术支撑作用,云南省、市、县环境应急联合工作组于8月7日下发通知,对《云南鲁甸“8·03”地震环境应急监测实施方案》中的监测点位、频次及项目进行了调整优化,进一步加强灾民集中安置点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源水质监测。

据了解,8月10日~11日,按照优化调整的环境应急监测方案,环境监测部门开展了震中、震区的龙井河、砚池山水库等8个饮用水源地,3个主要地表水(龙泉河、牛栏江、金沙江)和灾民集中安置点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源共计13个点位(断面)10个指标的水质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震中、震区、震区下游及灾民集中安置点的主要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和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源水质无明显变化,一切正常。

截至8月11日,昭通市环境监测部门参加应急监测人员平均65人(次)/天,在震区共采集水样109个,获得监测数据1519个。

同时,环境监察部门继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截至今日,云南省、市、县三级环境监察部门已出动车辆258台(次),人员994人(次),共计排查企业325家(次),发现环境安全隐患5处,督促企业整改5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3处,以联合工作组名义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由于隐患排查到位,企业整改及时,自8月3日地震发生以来,震区未发生次生环境灾害。

目前,云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杨志强带领省环境应急监察分队、监测分队共16名同志仍在震区开展环境应急工作;云南省环保厅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值班人员在岗在位,通信畅通;应急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