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落实主体责任着力打造“廉洁新区”
兰州新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开发建设工作中心,以打造“廉洁新区”为目标,突出五个重点,坚持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抓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逐级落实到位,确保新区开发建设健康有序推进。
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党委“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能否落实关键在班子,核心在“一把手”。今年年初,兰州新区党工委专题听取了纪工委的工作汇报,讨论研究了新区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立了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兰州新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制订了一系列惩治和预防腐败实施细则办法。3月上旬,组织召开了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2014年反腐倡廉重点工作,逐级分解了目标任务。紧扣定责、履责、问责三大环节,制定了各部门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各级各部门履职重点,明确了各级、各部门“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通过层层分解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建立起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形成党工委、管委会和纪工委“三位一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落实、合力推进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
新区党工委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创新体制机制,坚决支持和推动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一是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一方面,组织专门力量,对新区成立以来,纪工委牵头和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全面排查清理,对不属于纪工委业务范围内的将不再参与。另一方面,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的要求,对纪工委书记的分工做了调整,除纪检监察工作以外不再分工其他方面的工作,基层党委也都相应做了调整。使纪委从大量的具体事务和一些管不了、管不好的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二是不断完善新区纪检监察体制机制,认真落实对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的要求,在新区各部门(各单位)派驻纪检组,在各国有企业设立纪委,派驻纪检组和企业纪委专门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三是全力支持纪工委做好各类案件的查处。今年以来,新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7件,初核了结20件,立案1件,正在调查核实6件。
在作风建设方面,新区坚持从党工委“一班人”做起,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委“十四条”规定的贯彻执行,持续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严格惩戒问责,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四风”问题。认真开展整顿纪律作风和“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等专项督查活动,先后开展明察暗访12次,广泛开展承诺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改进工作作风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会所中的不正之风。今年以来,对2起违反作风规定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曝光。
在干部教育管理方面,严把干部选用关,加强廉政教育,制定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从涉及人、财、物的用人监管、项目监管、资金监管、土地监管、决策监管五个方面,强化细化了对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今年上半年,共组织新任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两次147人次,并全部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对拟提任使用的4名县级干部和25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其中两人因考试不合格和违反考场纪律被取消任用资格。
在权力监督约束方面,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新区政务公开、服务群众的主要窗口和平台,进一步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和业务流程,目前新区授权开展的98项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进入政务大厅办理。同时,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审核和招投标管理的再监督。加强和规范对项目招投标和政府投资项目BT建设模式的监督管理,对招投标和BT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监察建议书,责成相关部门规范程序,建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目前,兰州新区正在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着力构建兰州新区“防止失控、防止失范、防止失误”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