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检察院"三加强"助推司法警察工作上台阶
近年来,平川区检察院不断加大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以及装备建设力度,全面推进司法警察工作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注重政治学习,司法警察除参加院里集体组织政治学习外,法警大队每月都要抽出两天时间学习;注重业务学习,除参加省、市集中培训外,法警大队每年都要抽出7天时间对司法警察集中训练;注重人员结构‘在人员选拔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使一批政治可靠、作风优良、业务过硬、身体强健的人员走向司法警察岗位。针对日益繁重的任务和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院党组及时汇报区委政府同意,从大中专和退伍军人中选调协警人员4名充实到法警队伍中,为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提供了人才保障;注重管理工作,强化“一岗双责”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使司法警察工作不脱管、不漏管、有责任、有压力。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根本保证,确保任务明晰、职责分明、用警规范。先后制定了《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定》、《司法警察派警制度》、《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规定》、《司法警察看管制度》、《办案安全制度》、《办案告知制度》、《司法警察安全保密制度》等制度,使司法警察工作有制度可循,按规定操作,增强了工作实效性,形成了司法警察与检察人员在工作上“无缝对接”。
三是加强硬件建设。为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需要,提升司法警察工作的科技含量,按照高检院司法警察规范化建设要求标准,全面加强法警大队的装备建设,先后投入近100余万元建设办案工作区,办案工作区于2012年通过了省院达标验收。为每位司法警察配备必配警用装备,切实为司法警察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通过各项措施制度的落实,平川区院司法警察队伍素质、警力、管理、装备都得到了极大提升,进一步杜绝了办案工作区管理混乱、使用无序的状况,确保了规范化管理和办案安全,杜绝了责任事故发生,始终保持工作上的“零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