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七里河区工商局整治辖区消费领域霸王条款

19.04.2016  09:47
   

近日,兰州市七里河区工商局对辖区通讯、美容美发、足浴、餐饮、娱乐等消费领域霸王条款进行整治。

区局针对消费领域因会员卡、优惠卡、充值卡等多种名目的预付式服务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多这一现象,要求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明确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超过合同约定退款日期,无合同约定在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后超过15日仍不予退款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区局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督促整改,对拒不改正或整改后再次发生类似违法行为的,将从严从重处罚。消费者如遇到霸王条款情况,应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执法部门将及时受理并依法查处,同时根据投诉热点,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对问题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坚决予以曝光。

区局加强维权网络建设,有序推进“一会两站”和12315“六进”工作,健全12315消费维权基层网络和规范化,截至目前,共建设标准化12315联络和服务站57个。2015年以来,区局共受理关于生活服务消费的投诉举报960件;举办《消法》培训等活动10余次,参训人数5000余人次,印发各类宣传材料80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