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实施“十二个严禁”确保清廉过双节

28.12.2016  19:38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近日,兰州新区纪工委下发通知,要求新区各级各部门严明纪律规矩,强化作风建设,风清气正过双节。

  通知要求,新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节日期间要做到“十二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进行相互走访、送礼、宴请、拜年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台历以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或利用职务影响要求下属单位或他人提供旅游活动;严禁违规举办团拜会、茶话会等各类节会和庆祝活动;严禁收受或以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等形式变相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巧立名目年底突击花钱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在值班带班期间脱岗、不在岗或值班期间饮酒。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重申节日纪律,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一把手”要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出表率;各镇纪委和各部门监察室要立即组织开展集中检查、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活动,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纪工委将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