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定责、明责、追责健全“两个责任”网络体系

17.04.2015  19:03

    庆阳市西峰区紧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形成了“党委负全责、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人人有责、各部门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目标式定责。区委与区管领导班子、区纪委监察局与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对具体工作进行指标量化,进一步明确任务、靠实责任,促使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和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各担其职。特别要求单位“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主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

    ——链条式明责。立足传达责任、传导压力、传递警示,探索建立了“四个一”(一岗双责、一目双责、一职双述、一案双查)落实机制,区上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和法检两长率先垂范,扎实开展区、乡、村(社区)“三级约谈”,分级约谈180人(次),明确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共同的七大责任(组织领导之责、维护党纪之责、作风建设之责、防治腐败之责、教育管理之责、支持保障之责、正己范人之责),通过上级带下级、上级促下级,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责任体系。

    ——倒逼式追责。按照正向传导、反向追责的要求,制定了《纪委监察局(纪检组)监督责任网格式覆盖、倒逼式追责图》,采取图表与文字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不同的权力厘清个性化权力清单,为领导班子成员行使权力明确了“责任区”,建起了追究“倒查网”,指明了逐级传导、倒查追责的路径和方式。对发生腐败案件的单位,不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倒逼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办案不力的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2014年共实施责任追究11起、16人;对8个部门实行了倒逼问责,追究主体责任10起、14人,追究监督责任1起、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