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基层纪检派出机构改革让监督无处不在

16.06.2016  22:07

  2015年以来,城关区纪委按照综合派出纪工委制度的要求,在全区积极推进派出纪工委机构改革,通过优化管理、完善制度,让监督落地生根,派出纪工委机构的基层执纪力量被激活,执纪形式推陈出新。

  机构改革: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全覆盖

  面对原有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人员力量不足、措施不多等问题,城关区纪委出台了《城关区综合派出纪工委实施办法》,在全区尚未设立纪检组织的区直部门和区属,设立了6个综合派出纪工委,作为区纪委的派出机构,每个综合派出纪工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联络员1名。随后,再次出台《关于设立街道片区纪工委的实施办法》,按照“改革创新、合理配置、毗邻相近、方便工作”的原则,在现有24个街道纪工委的基础上,设立5个街道片区纪工委,每个纪工委对口划片监督4至6个街道。街道片区纪工委第一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区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按照相关程序选拔任用。

  目前,全区6个综合派出纪工委和5个街道片区纪工委,破解了基层纪检力量不足、监督执纪干扰因素多等诸多难题,形成区纪委抓“”、派出纪工委抓“”、基层纪检组织抓“”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网格,创新一线工作模式,建立片区联动机制。

  城关区纪委在完善基层纪检组织网络,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对应出台了《关于确定全区部门(单位)纪检监察专干的工作方案》,按照不增加编制的原则,明确要求各单位编制在10人以下的,确定1名兼职干部;10至50人的单位,确定1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50人以上的单位,确定2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

  截至目前,在6个综合派出纪工委监管的55个部门和单位配备纪工委书记6人、纪检专干60人;在24个街道配备纪工委书记20人、专职纪工委副书记21人、纪检监察专干24人,实现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全覆盖,纪检干部实施统一管理,有效的盘活了一线资源存量,夯实部门纪检力量。

  同时,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把握“四种形态”,认真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围绕抓早抓小,建立“初核+约谈”、“审计+约谈”、“预防+约谈”和“督查+约谈”四种约谈模式。

  目前,全区开展各类约谈1883次,5781人,其中,工作约谈1586次,提醒约谈60次,告诫约谈24次,鼓励约谈213次。围绕廉政教育,先后开展巡回宣讲14场次,举办廉政大讲堂8期,拍摄廉政微电影1部,组织全区党员干部观看警示电教片520余场(次),观看人数达6000余人;组织全区300余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参加航天510所马某受贿案现场庭审;举办“清风沐城关”廉政文艺巡回演出6场,清廉之风吹向全区各个层面。围绕纪律审查,2016年1至5月,共受理信访举报116件(次),同比增长38.1%;初核信访线索53件,同比下降9%;立案查处15件,同比增长15%;结案15件,同比上升持平;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9人,政纪处分9人,双重处分3人;涉及科级7人,一般干部和其他人员8人)。

  界定职责:破解“同级监督”体制障碍

  城关区的派出纪工委属于区纪委的派出机构,受区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履行区纪委所赋予的职责权限,监督、检查和指导片内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在机构改革前,全区55家部门和单位都没有设纪检组(监察室),各街道纪工委也只有2人,人员分散,形不成合力。改革后,将现有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进行整合、优化,增强了监督检查和纪律审查的力量。综合派出纪工委受区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履行区纪委所赋予的职责权限,监督、检查和指导所联系部门(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街道片区纪工委作为区纪委的派出机构,受区纪委领导和管理,履行区纪委所赋予的职责权限,既可以代表本街道纪工委监督本街道党工委,又可以在街道片区纪工委的统一领导下,代表监督片内所有街道党工委,产生了双重监督身份,实现了内外监督的有机结合,改变了以往被领导的格局,提升了地位,更加突出了监督责任。

  基层纪检派出机构改革前,街道的纪工委书记既要按照分工抓好业务工作,又要抓好纪检监察工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纪工委书记监督的是本街道的班子成员,遇事时,避免不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改革后,明确了街道片区纪工委与片内街道党工委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工作关系,各街道党工委是责任主体,负责本街道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各街道纪工委书记和监察室主任也成为了专职的纪检干部,专门履行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工作独立性进一步增强,监督检查职责得以更好发挥,监督效果得到了有力提升,有效破除了“同级监督”的体制机制障碍。

  改革后,在全区没有设立纪检组织的部门和单位,配备综合派出纪工委书记6人、副书记6人,在各部门和单位选拔配备纪检专干60人;在24个街道配备纪工委书记20人、专职纪工委副书记21人、纪检专干24人,实现全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全覆盖,拓宽了监督检查的范围,延伸了监督触角。同时,通过参与监督检查单位和联系单位的重要工作、列席有关会议、实施明察暗访、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巡查等多种方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工作作风等方面实施监督,克服了过去监督范围狭窄、方式单一的情况。

  立威立信:提升基层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敢监督、敢碰硬,是基层纪检监察派出机构立威、立信的不二法门。针对这个特点,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分头把脉,找准监督方法。按照“三转”要求,理清工作思路,聚焦主责主业,探索出派出机构对所监管单位的有效监督途径,对重大事项决策和重要事项实施、重大项目建设、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热点工作等重要事项实施监督,同时采取列席会议、现场调查、报送专题报告等措施和方法抓好重点监督,找准工作着力点。

  基层纪检派出机构通过日常监督、巡查、案件调查等方式,监督、检查和指导所监管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抓好常态工作。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做到基层纪检专干到纪委机关挂职锻炼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通过举办纪检干部业务培训、抽调参与案件查办等多种方式,提升基层办案水平和履职能力,抓好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