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出台政策加大对特困群众救助力度

03.06.2014  11:28

  近日,金川区委、区政府出台解决特殊困难家庭生活保障问题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对特困群众的救助力度。

  根据新的保障政策,城市无房居住的特殊困难家庭,由政府优先纳入保障性住房范围。农村无固定住房或现有住房已成危房的特殊困难家庭,本着自愿的原则,鼓励和引导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到城市生活,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无自理能力的由乡镇敬老院免费供养。在现有保障政策的基础上,对生活贫困的重度残疾人家庭、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老年人家庭、孤儿、农村分散供养五保老人、农村贫困二女户家庭、城市“三无”人员和其他特殊困难家庭,以金川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70%,作为其基本生活参照标准,与已享受叠加政策待遇差额的100%,分类别给予日常生活照料补助、生活补助和最低生活保障金,实现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全覆盖。对因患大病长期住院治疗的特困家庭,适当提高现行医疗救助标准,并给予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家庭成员在乡镇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全免费。(记者刘兴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