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成果怎么巩固——北京、江苏、湖北、河南、安徽、云南公车改革经验扫描

13.04.2018  13:47

2014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公车改革的任务、目标。中央车改办以坚守节支率为底线,以推进公务用车平台建设“全省一张网”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指导督察,全力构建“规范、高效、节约、透明”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截至2017年,除西藏、新疆和新疆兵团暂缓公车改革外,其余29个省市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地方公车改革工作已转入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车改成果的深化阶段。

公车改革成果究竟如何巩固?管理平台怎么建?后期保障如何跟上?近日,地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现场会在甘肃省兰州市召开,北京市、江苏省、湖北省、河南省、安徽省、云南省在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



近日,地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现场会在甘肃省兰州市召开,北京市、江苏省、

湖北省、河南省、安徽省、云南省在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图为会场。

中国改革报、改革网记者 文帝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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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改工作怎么推?

绿色通道”+“关门”时限

北京市从2014年9月开始全面启动公车改革工作,2016年9月30日,全市市、区两级党政机关车改任务基本完成;2017年年底,全市范围内的企事业车改工作全部结束。事实上,北京市的车改之路也并非畅通无阻,一路摸索、“见招拆招”是他们保证进度的“法宝”。

——建立“绿色通道”。中央车改办2017年7月组织全国车改首轮“预考核评估”期间,正值北京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取消车辆处置的高峰期。

一方面,北京市部分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车改中的取消上缴车辆尚未完成集中批量处置,另一方面,相当比例的基层单位车辆处置过程中需平衡“国I国II环保排放老旧车辆更新”等因素,加之车辆处置过程中,相关车辆流程手续、资产注销划转、市场消纳能力饱和,总体工作进展缓慢。

为此,北京市车改办全力协调,市内各级财政、国资、公安交通车辆管理、产权交易、各类车辆处置企业多方协作,先后建立多个“公车改革车辆处置绿色通道”,指定专门人员,合规简化流程,全面加快全市改革取消车辆的处置进度。截至2018年春节前,全市党政机关、相关参改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取消车辆全部按程序处置完毕。

——设立“关门”时限。2017年1月,北京市行政执法车辆管理中心开始正式顺利运行。北京市要求各区根据本区党政机关车改后车辆运行需求实际情况,及时搭建“行政执法/公务车辆运行管理一体化平台”。但由于各区对此项工作任务认识程度不同,工作进度亦差别较大。截至2017年中央车改预考核评估时,有的区级平台建设中途遇难停滞,还有个别区平台建设工作尚处在筹划阶段。

为此,北京市车改办在2017年第四季度连续多次深入调研、召开现场会议、下发多个书面通知,检查督导此项工作进度。与此同时,为此项任务设立“关门”时限,将此项工作列入各区政府“绩效考核”清单,并明确各区的“违约”责任和“处罚”机制,强力推进各区执法平台的建设进程。

截至2018年3月,北京市16区的“实体性”行政执法车辆管理平台全部组建完成并投入运行,全市范围内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全部实现统一外观喷涂、分区统一权属和管理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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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平台怎么建?

三种模式确保全省“一张网

中央公车改革办公室提出,公务用车平台建设是公车改革的重要抓手,事关公车改革的成败。

信息化管理的关键是管理要素集中、管理流程规范、管理结果可控,推进公务用车管理‘一张网’建设,必须首先抓好平台建设。”江苏省车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2016年年初,江苏在组织公务用车改革、取消车辆拍卖活动的同时,着手推进保留车辆平台建设;2017年7月,全省各级各地公车管理平台全部按要求建成。平台运行主要有三种模式:

机关事务主管部门集中管理。江苏省绝大多数市、县采取成立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在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进行集中管理的模式。比如徐州市,车改结束后将保留的136辆公务用车全部纳入平台,于2016年3月开始正式运行,截至2018年3月25日,累计提供公务用车保障服务36,988台次(含夜间车辆服务9387台次),其中应急公务19,252台次,执法执勤17,736台次,安全行驶里程382.29万公里,为全省推进公务用车平台建设作出了表率。

委托地方企业运营管理。江苏省部分市、县将保留车辆租赁给地方企业,企业对平台进行运营管理,市、县机关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公务出行。比如宿迁市,2016年1月成立了市级机关公务用车调度中心,将实际保留的110辆公务用车全部过户到中心,并将车辆租赁给有管理运营优势的市交通产业集团,交通产业集团负责车辆日常管理,市级机关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公务出行,调度中心负责监督指导。

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管理。对于政府各部门驻点分散,不便于建立实体平台进行集中管理的,一般采取建立网络平台的方式进行管理。比如省级机关100多家单位,分布在多个办公点上,江苏省要求各单位统一用车口径,规范派车流程,明确申批权限,统一纳入省级机关公车网络平台进行管理,堵塞监管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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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建好怎么用?

好钢用在刀刃上

管理平台化、平台信息化、车辆标识化”是实现便捷派车、高效用车、透明管车、有效督车的重要保障。

湖北省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2017年5月,除涉及国家安全、侦察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车辆外,全省党政机关改革后保留的公务用车全部喷涂统一的公务用车专用标识,不仅亮明公车身份,还标明监督举报电话。与此同时,在优化车辆配置、保障公务出行方面,湖北省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紧抓重点,发挥平台保障中坚作用。2016年6月,湖北省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完成后,省、市、县各级均设立公务用车服务平台,核定了一定数量的执法执勤用车和应急用车,集中保障党政机关执法及应急工作用车需求。目前全省各级公务用车平台全天候待命,24小时保障,集中力量办大事,以较少的车辆发挥了较大的保障作用。

——优化配置,合理调度使用保留车辆。公车改革完成后,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数量减半。针对这一局面,湖北省不断优化车辆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保留公务用车效用,确保公务出行保障力度不减。

在车辆配置上,秉持“好钢用在刀刃上”的原则,车辆配备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在公车改革方案中明确地市级执法执勤用车保留60%,县级以下执法执勤用车保留70%,尽可能保障基层执法工作用车需求。

考虑到乡镇基层事务繁忙,公务出行用车需求较大,湖北省在车辆编制紧张的情况下,通过压减上级机关配车数量、平衡全省改革节支率的方式,确保全省各乡镇至少配备1台应急公务用车,全力保障乡镇基层公务出行。

对于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且面积较大的边远山区,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则确保每个乡镇配备2台应急公务用车。

——完善制度,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2015年11月,湖北省级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完成后,就出台省级公务用车暂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各类定向化保障车辆的用途。同时,积极鼓励各地各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出台管理细则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目前,湖北正在以基层调研为基础,着手起草《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预计在今年三季度前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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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公务出行难怎么解?

平台为主、租车为辅”双保障

基层乡镇公车原来配备就少,公车改革后基层公务出行如何保障,各地采取了一些好的办法。安徽省车改办有关负责人就提到,车改实践中,乡镇公务出行问题较为突出,大部分乡镇距离区县相对比较偏远,交通很不便利,加上乡镇领导下乡用车频率高,使原本保留的2~3辆实物保障用车无法满足实际需求。为此,芜湖市、池州市县、乡(镇)通过构建“1+3”出行保障模式,以保留车辆为主要力量,通过增加新能源汽车长租或分时租赁方式,将定点租赁公司作为公务出行保障的补充资源,搭建安徽省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平台,实现基层公务出行“立体式、全方位、全覆盖”保障模式。

湖北省各级党政机关大量配发公务自行车,城区内短距公务出行鼓励骑行,有条件的地区还提倡干部职工使用共享单车。

而为增加公务出行供给能力,河南省也在通过平台调度和信息化管理,提高保留车辆使用效率的同时,探索形成“公务用车平台”和“社会化租车”双保障模式。例如,河南省宝丰县在车改过程中全面取消县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走出一条“公务用车部门零配备、公务出行全面社会化”的新路子。

宝丰县将车改后保留的所有公务用车以实物投资方式注入宝州租赁公司进行市场化运营,建立以公务用车平台为核心,以公务公交、公共自行车、公务一卡通为配套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既有效保障了公务出行,又降低了行政成本、方便了人民群众。

配套开通公务公交线路。为更好地方便参改人员上下班和办理公务,宝丰县在行政单位密集区、会议中心、产业园区、城郊乡镇等区域专门开通了三条公务公交线路,并购买6辆纯电动大巴作为公务公交车使用,公务公交的剩余资源也为普通市民提供了方便。公务公交线路开通以来,日均发车100余次,运送乘客3000余人次。

配套建立公共自行车系统。城区按照“每500米设置一个公共自行车取放点”的标准规划建设了35个公共自行车站点,投放公共自行车1000辆,基本上满足了不同单位之间、单位与大中型居民小区之间的出行需要。同时,全县13个乡镇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配套了公务自行车390辆,统一标识,要求乡镇干部入村5公里以内骑车。

配套办理“公务一卡通”。为鼓励公务人员乘坐公务公交和使用公共自行车,宝丰县利用车改后保留车辆的车均经费为每个参改人员实名办理了公务一卡通,每年充值300元,专项用于公务出行。公务人员可持公务卡乘坐城区内所有公务公交车,租用全县各公共自行车站点的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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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公务怎么去?

异地预约实现“零距离换乘

据悉,目前安徽已率先实现“全省一张网”,其他各地区也基本都建立了车辆调度管理信息平台,正在按要求全面推进“全省一张网”公务用车平台工作。

在跨区域公务方面,安徽省基于全省一体化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将省、市、县(市、区)及乡镇招标入围的社会化租赁公司车辆全部纳入到平台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并通过平台提供跨区域的公务租赁车辆调度。本省异地公务出行无需自带车辆,提前通过平台预约目的地租赁平台车辆,乘坐高铁或大巴抵达后,当地预约车辆负责提供接送服务,方便快捷、节省费用。

例如,安徽各地公务人员到合肥市出差,可以提前通过手机或电脑预约合肥本地社会化租赁公司公司;省直机关在本省各地公务出行,可以预约目的地的社会化租赁公司车辆。

公务用车异地预约,为城际交通、市内交通提供了无缝衔接的桥梁,实现省内公务出行‘零距离换乘’。”安徽省车改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安徽省直机关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已与省内50多个市、县签订车辆接待跨区域合作协议,提供跨区域公务租车调度服务。用户直接在平台上选择车辆类型、用车价格,实现异地用车自助申请,派车状态、费用结算信息一目了然。

他说,车改实践中,乡镇公务出行问题也较为突出。一方面,大部分乡镇相对比较偏远,交通很不便利;另一方面,乡镇领导下乡用车频率高,原本保留的2~3辆实物保障用车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为解决这个问题,芜湖市、池州市通过整合当地车辆资源,充分利用平台保障公务出行,弥补保留车辆的不足。县、乡(镇)构建了“1+3”的出行保障模式,以保留车辆为主要力量,通过增加新能源汽车长租或分时租赁方式,将定点租赁公司作为公务出行保障的补充资源,搭建安徽省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平台,并将各乡镇基层公务出行平台信息数据接入对应的县区和市里监督管理平台,形成全市“一张网”,有力确保基层工作的用车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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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政策怎么定?

配套措施确保基层公务出行

改革的后续配套政策是基层公务出行的有力保障。如北京市车改办就通过厘清“远郊区交流任职干部的公务出行保障措施”“混编岗位人员车改后待遇的指导原则”等问题和做法,明确不同性质工作人员“交通补贴”和“实报实销”费用的范围,拿补贴的行政编制人员和报销费用的事业和合同制人员各有渠道,互不攀比,既便于政策的规范执行,也有利于确保政策的长期性和严肃性。

云南省在车改后积极在省级层面出台配套措施,州市、县区也不断结合实际创新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方式,将完善配套政策作为公共交通欠发达地区车改顺利实施的关键。

省级层面的配套措施主要包括:中短途出差交通费管理制度。明确出差到昆明5城区外的县(区、市)以及邻近的玉溪、楚雄、红河、曲靖等4个州市中短途出差的城市间交通费定额报销标准,方便公务人员中短途出差自行选择出行方式。

异地交流干部交通保障办法。通过印发相关文件,妥善解决省管异地交流干部往返任职地与家庭主要居住地的交通保障和挂职干部的公务交通补贴问题。

留用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对改革后保留车辆的使用管理做出规定并明确禁区,有效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在州市、县区级层面,例如,丽江市玉龙县出台《关于制定玉龙县县乡两级机关城乡间交通费报销标准的通知》,以解决县乡两级工作人员中短途出差和去偏远地区下乡交通出行的需要。通知规定,县乡两级工作人员到以玉龙县城为中心单程15公里以内的乡镇执行公务,属于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个人选择出行方式,费用自担;县级工作人员到上述公务交通补贴范围以外乡镇执行公务,乡级工作人员到县城或市区执行公务,均属于出差,按差旅费管理办法给予报销差旅费。通知还指出,本人提供不了相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票据的,按相应规定报销城乡间交通费,且该办法适用于事业编制人员。(中国改革报、改革网记者 赵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