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务公开实施意见 突发事件24小时内开发布会

18.05.2016  17:05

  中国兰州网5月18日消息 来自北京市政务门户网站的消息,昨天(17日)北京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对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据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与以往的信息公开工作偏重于结果性信息发布不同,此次《意见》将公开内容扩展到权力运行全过程,更有利于社会公众对权力运行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督。对于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还应当邀请各方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办公会议。市、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各部门办公会议议定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在3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进行公开解读。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提出规定,对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据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这对政府部门是硬性要求,2017年年底前,这项工作将完成并持续得到落实。”

  《意见》也对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一把手”们提了要求,规定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定期带头宣讲政策机制,通过政策吹风会等形式,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记者 张伟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