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甘肃省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方案(2015年—2018年)》的通知

11.06.2015  12:04

甘工信发〔2015〕220号

 

各市、州工信委,行业协会,重点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全面开展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的通知》(工信函〔2015〕32号)和《甘肃省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甘工信发〔2013〕667 号)要求,我委制定了《甘肃省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方案(2015年—2018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6月10日

 

 

甘肃省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方案(2015年—2018年)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推开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 以推进转型升级、塑造国际核心竞争力和抢占制造业发展制高点为中心,以服务企业具备信息化环境下的新型能力为根本出发点,每年指导至少200户以上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到2018年,争取至少800户企业基本达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其中:兰州市每年至少选择35户,酒泉市、武威市、张掖市每年至少各选择25户,天水市、白银市、定西市、平凉市、庆阳市、金昌市、陇南市每年至少各选择12户,嘉峪关市、临夏州、甘南州每年至少各选择6户。

(二)加强贯标工作跟踪服务。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按照属地化原则,由所在市州工信委加强贯标工作跟踪服务,督促企业持续推进贯标工作,并于每季末次月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反馈省工信委。获首批国家贯标试点的企业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华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由白银市、金昌市、天水市工信委负责,引导企业于2015年7月底前启动贯标工作,并争取2015年年底前进入贯标文件编写及发布阶段。

(三)鼓励和发动更多的企业参与贯标达标。 到2018年,争取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启动贯标工作,持续带动其他企业结合实际、贯标达标。

(四)培育甘肃省贯标咨询服务机构。 到2018年,培育并经工信部认定至少2—5家贯标咨询服务机构,为省内企业两化融合贯标工作提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召开全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宣贯暨培训会议。

2015年7月,省工信委组织市州工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召开“全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宣贯暨培训会议”,部署2015—2018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重点工作,宣传介绍管理体系主要内容,邀请工信部两化融合贯标工作专家开展专题培训。8—9月,各市州工信委分别召开相关会议,落实全省工作会议要求,部署市州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并开展相关培训。

(二)开展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

由各市州工信委指导辖区内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积极引导具备资质的服务机构对试点企业的贯标工作进行对接交流和指导,并推荐市级达标企业申报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

(三)培育管理体系贯标服务机构。

按照工信部相关要求和工作部署,继续开展培育和征集贯标咨询服务机构工作,培训咨询服务专业人员,选择和支持一批服务机构为试点企业贯标提供咨询服务,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

(四)组织开展管理体系评定工作。

对贯标工作开展顺利的试点企业,开展评定专题培训,并向具备资质的评定机构提出申请,对企业贯标工作进行评定。鼓励自行开展贯标的非试点企业申请评定,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普及推广。

(五)树立贯标达标示范企业。

定期梳理总结企业贯标、信息化条件下新型能力培育、企业治理体系现代化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树立一批贯标达标示范企业,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相关工作成果进行宣传推广,带动更大范围内企业开展贯标达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统筹协调推进工作。 各市州工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要结合本通知要求,于2015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本地区、本行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推进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机制,推进本地区、本行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引导企业贯标达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实施方案请于7月5日前报省工信委。

(二)依托省级评估服务分平台,开展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工作。

通过中国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的 省级评估服务分平台 (www.cspiii.com/pg/)完成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工作。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可为参评企业提供基于全国企业数据对比分析的两化融合评估诊断报告,指导企业明确当前发展的可持续竞争优势需求和新型能力需求。各市州工信委于每年6月30日前组织辖区内企业完成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工作。同时,深度分析辖区内企业评估诊断结果,研究提出本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两化融合重点和目标,形成工作报告,于每年7月20日前报省工信委。

(三)依托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平台,开展日常工作和经验交流。

充分利用中国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的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平台 ,实时、直观地发布各市州工信部门、行业协会、贯标试点企业和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经验、成果的交流分享和问题、困难的答疑解惑。工作平台包括贯标工作跟踪和认定管理系统、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论坛、博客系统、微信公众平台微社区等,市州工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服务机构等主体可指定工作人员,注册并登录平台,利用平台协同工作、发布信息、交流互动。各市州工信部门、行业协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名单,请与工作方案一并报省工信委。

(四)依托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平台,申请开展评定工作。

完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的贯标企业可通过中国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的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平台 ,申请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选择评定机构,提交评定申请材料,接受评定。评定机构在收到企业评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如符合要求,与申请企业签署评定合同,启动评估审核程序,出具评估审核报告。

(五)探索建立配套产业政策,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

各级工信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配套产业政策,支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的应用推广,推动形成市场检验和供应链上下游认可等市场运作机制,激发企业开展管理体系贯标和评定的积极性。工信部对参与国家贯标试点的企业和服务机构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对通过认定的试点企业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省级信息化专项资金将有重点地支持全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符合资金支持方向的项目,优先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各市州可结合实际安排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共同推进贯标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工信委信息化推进处

郭俊宏    0931-4609296

张  琦    0931-4609245(兼传真)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730000    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

 

附件:1.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办法(试行)

2. 国家首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服务机构名单(80 户)

3. 国家首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机构名单(10 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