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勒法治文明的中国风景
面对今天中国社会的深刻变革,国家治理方式快速转型,人们前所未有地渴求法治
在人类发展史上,维护社会安定、增强民众幸福感,是国家治理非常重要的职能。为此,古今中外、历朝历代都设计了诸多机制,使得“民可富,亦可安”。中国传统的家族型社会,很大程度上依赖“家国治理”来实现“国家治理”。面对今天中国社会的深刻变革,利益关系纷繁芜杂,国家治理方式快速转型,人们前所未有地渴求法治。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彰显了法治对现代中国的意义和执政党践行法治的决心。法治,必将成为中国社会的最佳稳定器。
在政治生活领域,法治可以建立规范秩序,减少目无法纪的恣意行为,有助于养成理性的共识对话平台。尤其是,法治能顺应民众反腐的强烈愿望,使其变成一项“制度性”的事业,成为政治生活中的常态——只有以制度约束官员,才能求得国家长治久安。当一切善治或恶治都依托法治评价时,政治生活就会透明理性,人民才能真正站在政治舞台的中央。十八大以来,有超过18万党员干部被处分,50多只“老虎”先后落马,凸显了“法治反腐”的功效。
在商事交易领域,法治可减少交易不确定性。若法治不昌,关系型交易会成为主流,政商勾结、权力商化、商人政治化、“洗钱”等现象将遍地皆是。理性交易秩序的崩溃,会损害国家竞争力。西方法律与金融的研究表明,法治清明会促进经济发展。没有法治保障的交易像“盲打”,商人只能依习惯行事,无法理性选择交易结构、创新商业模式、准确评价交易媒介的正当性与合法性,更无法抵抗权力的随意“干扰”。近年来的外资药企贿赂案、中石油系列窝案、华润收购案及“3Q大战”等,都足以印证法治对公平交易的意义——为交易提供了稳定预期,有助于形成良善的商业秩序。
在社会生活领域,法治可约束私人暴力,规范恶性行为,提升民众幸福,形成和谐、宽容的生活秩序。如果民众没有公开、透明、有效的说理机制,法院成为私人、权力或者金钱的机器,恣意侵害便会盛行,其结果是,善良百姓会成为“强权的鱼肉”,公平正义轻易被权力、金钱、刁蛮践踏,甚至危及每天的生活——缺乏食品与环境安全、缺乏人身与财产安全,哪来生活的安宁?三聚氰胺、地沟油以及频发的社会层面违法犯罪,时刻警醒我们,只有法治,才能涵养宽容有礼、理性有序的社会情绪。
当然,我们所选择的法治不仅仅是普适的,也是具体的——作为国家运行和治理的一种方式,法治有其实现的条件。在民生、民主、人权、自由等价值目标上,法治不会存在明显的差异,但只要法律作为“国家现象”而存在,只要国家利益仍有界分,“具象法治”就会存在一定的差别,实现法治的道路、步骤和节奏也会有所区分。
法治,不只有西方一种样本,而是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复杂的样态;大陆法和英美法在殊途同归的道路上,也还有差异。但条条道路通罗马,在朝着现代化奔跑的路上,中国要勾勒自己的法治风景。(作者蒋大兴为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