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甘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信息登记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11.01.2016  16:35

 

甘建设〔2016〕5号

 

各市州建设局、规划局,兰州新区建设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省直有关厅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加强市场行为监管的工作要求,结合《甘肃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省外勘察设计单位的市场行为,保障勘察设计质量,现将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甘承接勘察设计业务信息登记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规范管理、方便企业的原则,自2016年3月1日起,废止省建设厅《甘肃省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甘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管理规定》(甘建设〔2011〕312号)文件。省外入甘勘察、设计单位可通过网上向省建设厅报送企业及项目、人员等信息,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二、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甘承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后,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单位《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企业版)向省建设厅远程报送本单位相关信息,信息按《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进甘信息报送表》(附件1、附件2)、《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甘项目登记表》(附件3)要求进行报送。已在甘肃省设立分支机构(含办事处)的,应填报分支机构信息。企业信息首次报送后无变化的,后续仅报送所承担的勘察设计项目信息。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对其报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企业报送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过信息登记报送省建设厅。 三、省建设厅收到勘察、设计单位报送信息后,将及时通过《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企业版)向报送单位发送《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甘信息登记备案反馈表》(附件4)(以下简称《登记备案反馈表》),并将收到勘察、设计单位报送信息纳入全省统一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在省建设厅网站向社会公示。登记备案后的反馈通过网上处理,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本单位自行打印《登记备案反馈表》。《登记备案反馈表》是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甘肃省已办理信息登记备案的凭证,各市(州)、县(市)及各类开发区(新区)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要求省外或辖区外勘察设计企业进行再次登记备案。 四、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我省承接项目的勘察、设计人员,应与本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关系,且满足项目勘察、设计进度和质量的要求。项目参加人员应按照资质标准的专业设置配置,主导专业应配置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及以上的技术骨干不少于2人。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其项目或专业负责人必须符合注册执业资格要求。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我省只能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应以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登记的名称在甘开展勘察、设计业务活动。 五、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加强省外入甘勘察、设计单位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审查把关,对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的《登记备案反馈表》,要通过甘肃省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先对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及其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登记备案的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再受理施工图审查委托。 六、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通过甘肃省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和省建设厅网站公示信息,对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甘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信息登记情况进行检查,要按照勘察设计行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依法对省外入甘勘察、设计单位从业活动进行监管,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的动态检查,强化对省外入甘勘察、设计单位的报送信息的真实性、依法承揽勘察设计项目的市场行为、勘察设计的质量及管理的监管。 七、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市场监管时,应查验《登记备案反馈表》,核对企业和项目信息,核对项目参与人员登记信息。严禁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未办理信息登记及使用登记名单以外的人员或冒名在甘从事勘察、设计活动。 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省外入甘勘察、设计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时,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给予处罚,并依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及时通过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对外发布,并及时将对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及通报情况书面报送省建设厅。 九、省建设厅将勘察设计单位的违法违规情况,及时向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资质许可机关进行反馈。对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报送信息登记时弄虚作假的勘察设计单位,将其列入全省黑名单,同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采取一年之内不得在甘承揽勘察、设计业务或市场禁入等措施。 十、省外入甘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在甘承揽规划编制任务的信息登记按本通知执行。注册地在国外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登记备案反馈表》所列信息,各市州建设局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可通过《甘肃省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查询,其它单位或个人可向省建设厅勘察设计管理处查询,或登录省建设厅门户网站(www.gsjs.com.cn)在“勘察设计”中查询。 十二、联系方式 信息登记承办部门:勘察设计管理处 联系电话:0931-4609731(带传真) 办公地址: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省建设厅413室  邮政编码:730030   附件:1.《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进甘信息报送表》(在甘肃无分支机构的单位用表) 2.《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进甘信息报送表》(在甘肃设分支机构的单位用表) 3.《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甘项目登记表》 4.《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甘信息登记备案反馈表》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月8日
附件信息: 1、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进甘信息报送表(在甘肃无分支机构的单位用表)
2、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进甘信息报送表(在甘肃设分支机构的单位用表)
3、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甘项目登记表
4、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甘信息登记备案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