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 (第二十三届)优秀工程设计(第三十届)评选活动的通知

16.03.2016  11:44

   

甘建函〔2016〕82号

各市(州)建设局、规划局,兰州新区建设局、规划局,省直有关厅局,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继续推动我省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与进步,不断提高我省城乡规划和工程勘察设计水平,鼓励引导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质量优、水平高、效益好的勘察设计项目,按照《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甘建设〔2016〕45号),结合我厅工作安排,现将开展2016年度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第二十三届)优秀工程设计(第三十届)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注册地在我省,并持有国家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含专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的工程勘察设计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均可参加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评选(申报表可从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gsjs.com.cn)或甘肃省勘察设计协会网站(http://www.gsksx.com.cn)下载。)。

二、省建设厅负责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工作,省勘察设计协会配合省建设厅承担有关工作。受理时间为4月5日至4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勘察设计评优工作,积极组织好项目申报,并按受理时间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勘察设计协会。

三、申报资料

1、申报表、申报附件、图纸及该项目的PPT文件均一式二份。项目PPT文件要求幻灯片不少于五幅,以能反映项目特色为原则。有条件的单位可提供视频资料,录制时间以五分钟以内为宜。PPT及视频资料须有项目简介和照片标题。项目申报表(word格式),PPT及视频等电子文档应刻录光盘报送,一式二份。申报资料应按照项目申报类别分别报送。

2、申报表中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及数量应严格按《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甘建设〔2016〕45号)的规定填报,应注明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角色(项目负责、专业负责、主要设计人等),各单位申报时,应慎重填报项目参加人员名单,项目获奖后,将依据申报表进行表彰。

3、图纸资料须图面清晰,装订整齐。其中,建筑工程项目要求建筑、结构、水、暖、电等按专业分册装订,勘察项目应提供完整的原始勘察成果报告及有关资料。

4、申报附件内容:

(1)附件目录。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有关建设程序审批复印件(①立项批文、建设规划许可;②方案、初步设计审查;③环境评价验收报告;④施工图审查备案;⑤施工许可;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⑦消防验收等)

(4)对有技术创新的项目需附查新报告。

四、联系方式

1、省建设厅勘察设计管理处:

联系人:王  凤      联系电话:0931-4609733

2、省勘察设计协会:(静宁路建设大厦16楼)

联系人:李克宁      联系电话:0931-8465724、8470567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