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清凉权”再迎大“烤”
新华社记者张钦、刘怀丕、程迪
“躺在床上是红烧,铺张凉席铁板烧”。当超过35℃的高温来袭、众多网友躲在屋内上网“吐槽”时,33岁的姜强在炎炎烈日下一脚踏进电解铝车间,昼夜运转、槽温达950℃以上的电解槽将室外涌进的热浪进一步“烤熟”。仅仅几分钟,他的衣衫就被汗水浸透。在这样的酷热环境中,他又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只要地球不停止运转,就有没法歇的行业和歇不了的劳动者”。近年来随着高温天气趋于增多,保护劳动者防暑降温权益更显重要。专家表示,要重视劳动者的“清凉权”,让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姜强是甘肃省河西走廊地区一家冶炼企业的职工。每个月,像他这样的高温作业一线工人,可以领到冰糖、茶叶、橘子粉、藿香正气水、仁丹以及近百元的高温津贴。他所在的车间里还有一间休息室,工作间隙,他可以端一缸子凉茶,到这里稍稍透口凉气。他说:“酷热不可能完全消除,但心里能清凉一些。”
医疗界人士指出,高温下的高强度劳动,轻者使人中暑,重者诱发心血管疾病,致人死亡。因此,用人单位保障防暑降温条件,避免劳动者遭受“暑害”非常重要。2012年6月,国家安监总局、人社部等四部门联合出台《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在这部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串起了一条对高温下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链”:
在平时,用人单位就应通过隔热、通风、降温等措施做好劳动保护。在高温天气到来之前,单位应组织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体检,并将患有心、肺、中枢神经等疾病的劳动者及时调岗。当高温来袭,用人单位在提供个人防护用品、饮料、药品,发放高温津贴之外,还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直至停止室外露天作业。并且,单位不能以缩短工作时间为由扣减工资。对于高温作业,规定就更为严格:用人单位不仅应从源头上降低、消除高温危害,存在高温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高温防护设施还应与单位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用。
甘肃政法大学副教授徐爱水认为,“清凉权”是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一部分,其核心并非发钱给物,而是让用人单位完善防暑降温工作制度,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