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为市委选人用人当好参谋助手

06.03.2015  11:31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悌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职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王三运书记要求,“各级党委务必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要内容,大力推进‘3783’主体责任体系落地见效”。虞海燕书记在十二届市纪委五次全会上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作为组织部门,要主动承担并落实选人用人方面的责任,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工作之中,严把干部选任动议关、推荐关、考察关、决定关、任职关,努力为市委选人用人当好参谋助手。具体来说,就是要明确四种责任、落实五项任务、健全三大举措。

  一、明确四种责任,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方向性。一要明确部务会的集体领导责任。部务会是组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和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二要明确组织部长的第一责任。组织部长是组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要认真牵头抓总,加强统筹谋划,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紧扣作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等主要任务,推动组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增强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三要明确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组织部门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在此基础上,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主动分担部务会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部务会交办的工作;定期掌握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主动研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主动了解掌握所联系的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相关部门单位党组织以及有关领导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四要明确内设机构的主体责任。组织部门内设机构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执行者和贯彻者。要根据各自职责,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配套制度,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严格干部监督,推动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二、落实五项任务,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效性。一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和市委“有原则、明是非、讲感情、敢碰硬”的用人要求,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注重选用讲政治、顾大局、识大体的干部,注重选用不张扬、重感情、口碑好的干部,注重选用懂规矩、守纪律、作风正的干部,注重选用有责任、敢担当、业绩优的干部,注重选用敢碰硬、善攻坚、会干事、不出事的干部,注重选用有修养、重操守、尚清廉的干部,注重选用谋实事、干实业、说实话的干部,注重选用在督查、维稳、信访、联扶、招商引资等岗位表现突出的干部。二要加强组织审核把关。严把干部选任动议关、推荐关、考察关、决定关、任职关,严把拟任人选廉政审查关,对公示反馈、信访反映问题未经核查的不得决定任用,对经核查有影响任职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三要强化选人用人监督。严格落实从严治吏要求,认真落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有关规定,坚决纠正违规自设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以及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等问题。健全完善选人用人信息公开、请示报告、专项检查、重点抽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把严的监督措施嵌入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同步监督、环环把关。四要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和宪法等重点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规划,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党性锤炼和法治教育,为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五要加强组织部门作风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断完善、细化组织部门各岗位的防控风险点,坚持重大问题决定、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严格实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坚决整治“四风”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考察推荐、经费分配划拨、政策制定实施、人选确定报备等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构建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树立组织部门良好形象。

  三、健全三大举措,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严肃性。一要注重层层传导压力。明确班子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和履责要求,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明细表和责任分工坐标系,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账销号,确保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切实将落实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到位,将落实主体责任的任务落实到位。二要健全工作衔接制度。严明组织纪律,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部门内设机构定期向部机关全体干部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班子成员向部务会、部长报告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和重大事项等制度,跟踪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责任落实机制,提升工作整体水平。三要严格责任考评机制。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紧密结合组织部门半年、年度工作点评会,听取部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述纪述廉述作风报告,并进行质询、测评。健全完善责任检查机制,将内设机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组织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着力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