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镇政府动用几百人对一公墓进行强制接管

02.06.2015  12:09

    调查动机

  “当初政府建设农村公墓,因缺少资金将我招商引资弄了进来。为此我先后投了几千万元,费尽了心血。然而,经营还没几年,镇政府在没有对墓地资产进行清算和交割的前提下,动用了几百人强制进行了接管。”近日,湘潭市民廖辉向本报反映了这一情况。事实真相究竟如何?《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接到投诉称,湖南省长沙县干杉镇早些年在建设农村公墓时,因资金不足到外招商引资请人投资经营。投资人投入巨资苦心经营数年后,镇政府在没有对墓地资产进行清算和交割的前提下,动用上百人对墓地进行了强制接管。

  记者调查发现,虽然长沙县人民法院、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二审都已判决认定干杉镇政府强行接管墓地的行政行为违法,长沙县民政局、干杉镇政府有关负责人也承认政府行为在某些方面确实存在问题,但迄今为止这种违法行为并没撤销,对于其中的损失目前还没一个说法。同时,记者发现,由于政策制定不严谨,执法监管不统一,长沙一些农村公墓建设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违法对外销售、偏离公益本位等乱象,亟待系统规范和源头治理创新。

   投诉

   强行接管公墓被指权力任性

  近日,湘潭市民廖辉向《法制日报》记者投诉称,2006年,干杉镇民政办向长沙县国土局、规划局、林业局、民政局申报了一个关于成立干杉墓地的报告,得到了批复。但由于政府缺乏资金,有关部门决定招商引资,最终选择和自己签订开办公墓的协议。

  “2007年起,我与干杉镇车马村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租赁车马村的荒土进行种植、养殖及墓葬经营,并支付了50年的全部土地租金。”廖辉介绍说,2009年1月13日,长沙县民政局批复同意建设“干杉墓地”为公益性墓地,干杉政府社会福利办公室聘请他负责对墓地进行经营管理。随后,廖辉投入了巨额资金对墓地及周边环境、道路进行了建设,对所租赁土地进行了园林建设,如今墓地已具有相当大的规模。同时,在墓地建设初期,为改变当地村民的丧葬观念,廖辉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宣传、动员,为干杉镇及周边乡镇村民丧葬观念的移风易俗作出了贡献。

  “2014年7月1日,干杉镇政府在没有作出接管决定,未说明接管行为的依据与理由,未听取上诉人意见,未告知上诉人接济途径,程序严重违法的情况下,出动三百余人,全副武装,强行接管本人的财产,严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权利。”廖辉认为,干杉镇政府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也完全违背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根本宗旨。为此,他向长沙县法院提起了诉讼。今年2月,法院一审已判决认定干杉镇政府的行为违法,但没有撤销这一行为。为此他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5月,长沙市中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决定。

  廖辉告诉记者,实际上长沙市还有凤凰山等好几个农村公墓,都是由政府招商引资建成的,也都长期对外销售,但有关方面一直没有接管,也没有叫停,这很难让人感到执法监管是公平、公正的。

  此外,廖辉还透露说,国家对每个公墓都有20万元到40万元的财政补贴,但这些年来没有一个说法。

   调查

   两审认定行政行为违法未撤销

  “被告实施接管行为时,没有考虑原告兴建‘干杉墓地’需投入大量资金并自2008年开始一直在实际经营管理的事实、接管前没有向原告作出书面的接管决定,向其说明其做出对接管行为不服的救济途径。强制接管时,没有向原告履行催告义务,违背了行政程序中的程序正当性原则。”在长沙县民政局采访时,《法制日报》记者看到了一份标注为(2014)长县行初字第00020号的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书。这份判决书详细介绍了这一案件的由来,主要情况和廖辉的表述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