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水务局举办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暨安全生产培训班

29.01.2016  16:50

      本站讯    为了进一步加强定西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管能力,提高水利工程建管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强化监管能力,规范市场主体从业人员行为,为水利助推精准脱贫提供坚强保障,1月18日至20日,定西市水务局在新城区水务大厦三楼会议室举办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暨安全生产培训班。

 

      培训班紧密结合当前水利建设新形势,针对我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实践工作中的重点难点,设置教学内容,邀请省水利厅,市安监局的领导,市水务局具有高级职称、多年水利工作经验的七名进行专家授课,相关专家就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水利工程施工管理,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及政策法规,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及项目管理“四制”,安全生产法,水利工程资料整编,水利工程质量事故案例分析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进行详细讲解。

 

      各县区水务局分管业务副局长,各县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在建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五大员”,监理单位总监、监理工程师等有关人员共计10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上,市水务局副局长陈炳雄同志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提出了要求。他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全市各级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主动适应新常态,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依规履行好政府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职责,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他强调,切实做好我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牢固树立“三种意识”:一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在法定权力范围内活动,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开展;二要牢固树立遵守程序意识,要把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程序要求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三要树立权利保障意识,依法公正对待服务对象的诉求,不断改进工作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开展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严格做到“四个保证”:一要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不缺位,各级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必须严格按照事权划分原则,做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全覆盖;二要保证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程序到位;三要保证依法依规全面履行好监督检查;四要保证督促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跟踪整改到位,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这次培训还进行了考试,考试合格者将由市水务局发证。通过培训,进一步拓宽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知识面,增强了履职能力,为促进全市水利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