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增收的“加油站” ——白银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综述
2015年,白银市委市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精神,从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培育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强化农村金融服务功能出发,以增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针对性、解决农民生产经营融资难题为目的,在全市行政村普遍建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出台了《关于全市建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指导意见》。经过一年的创新探索,创造了“供销合作社+村党支部+理事会+农户”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白银模式”。截至目前,全市702个行政村已实现组织机构建设全覆盖,资金总规模达9208.4万元。其中,财政扶贫注入资金8400.02万元。特别对295个贫困村加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注入力度,共注资5561万元,平均每村18.85万元。
农村互助金融组织全覆盖
为了给全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白银市委市政府及时成立了组织机构,强力推动全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全面组建。各县(区)相继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各村充分酝酿,召开社员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组织机构和会计、出纳等管理人员,确保了入社社员的知情权和积极参与建设管理,形成了市、县(区)、乡(镇)、村“四位一体”健全完善的领导管理运行体系。
市、县财政安排专项培训经费,按照市培训县(区)、县(区)培训乡(镇)、乡(镇)培训村的方法,逐级对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县(区)领导小组工作人员、乡(镇)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会计、出纳等管理人员和入社社员开展培训。同时,召开全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工作推进现场会议,及时交流经验、查找不足,确保了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扎实推进。加强督导检查,保证责任落实。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工作推进到哪里、督查跟进到哪里。对重点建设任务建立工作台账,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完成时限,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建立健全工作评价机制,按照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对县区的组建工作评估问效,对建设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对合作社建设运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为资金互助合作社组建、规范运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各行政村结合本村实际情况,严格民主、公开程序,在规范完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章程》和财务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社员贷款“阳光”操作,额度明晰。贫困户入社资金不少于100元,入社资金高的农户贷款额度可以适当提高。目前,全市入社率达到20%。同时,加强资金投入,扩大资金规模,争取落实省级财政扶贫引导资金6898万元,有力支持了全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组建运行。建立市、县(区)财政资金投入引导机制,将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建设引导资金纳入市、县(区)财政年度预算,两级政府按照市级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县(区)不少于200万元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社会资金投入渠道。在财政资金的引领示范下,多措并举扩充基本金。“双联单位”筹集帮扶资金,增加资金规模;鼓励引导本村企业家、致富能人、大户无偿捐助资金,扩大资金总量;动员本行政村在外工作人员自愿注入资金,扩充基本金;撬动各类助农和金融部门扩大贷款覆盖面,扩展资金规模;提高农户入社率,加快资金周转,积累入社费以及占用费,扩充本金。目前,全市募集社会资金808万元。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材料和进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多层次、全方位深入宣传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印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宣传材料32万份、《社员证》16万本、8种票据18万份,及时发放到广大农户中,深入宣传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激发农民加入资金互助合作社的积极性。
多项创新借贷模式促增收
白银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建设实践,创新了农村金融服务模式,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农民增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了资金支撑,取得了初步成效。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运行模式的最大创新是把农民借款和社员联保模式组合起来,形成了独特的借款体系和担保模式。该模式吸取了金融单位的经营方法、运作模式、管理措施,同时又兼备了社员联保的连带偿还机制,极大方便了农民借贷,提升了农民信用意识。
成立于2010年6月的景泰县上沙沃镇大桥村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前身是扶贫互助协会,2015年8月转为大桥村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是该县首家注册登记的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入社社员192家,入社率达91%,目前互助资金规模90.5万元,其中财政引导资金75万元,社员会费6.2万元,社会捐赠1万元,积累资金8.3万元。互助资金主要用于帮扶会员发展种植、养殖、加工、销售和运输等生产经营性项目。运行5年来已累计发放借款350万元,按期还款率100%,直接受益人口900多人。实践证明,资金互助合作社已成为广大社员增收的“助推器”“加油站”,是发展致富的“自助银行”、政府“双联帮扶”的有效载体和平台。
创新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载体,提升了农民发展产业的能力。资金互助合作社按照有关章程和要求,细化借款流程的同时,让农民特别是贫困户足不出村,就可以按自己发展产业的需求,及时、快捷借到产业发展资金。目前,全市资金互助合作社入社农户29028户,取得借款农户8042户,发放金额3710万元。会宁县会师镇南十村扶贫互助协会自2015年8月转为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以来,为47户社员每户提供1万元和0.5万元不等的短期小额贷款,帮扶社员发展种植核桃经济林100亩,成立养殖合作社16家,增加肉羊养殖户21家4000只、肉牛养殖户10家18头、养鸡场3家8000只,直接带来经济效益24万元。
创新了互助资金安全管理方法,提升了互助资金使用效益。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建设,是白银市委市政府全面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抓手和有效手段。在组织建设和运行程序上,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建立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在群众监督下“阳光”运行。在入社流程上,按照成员申请、联保小组民主投票推荐、合作社理事会议民主投票决定、理事长审批的流程进行操作;在借款流程上,按照成员申请、合作社理事会议民主投票审批、社员5户联保的流程操作;在贷款流程上,按照成员申请、受理调查、上报审批、签订农户贷款合同、贷款发放的流程操作,最大限度规避了风险,保证了互助资金安全和可持续运转,提高了使用效益。
创新了综合改革途径,提升了供销社服务“三农”能力。供销合作社通过组织组建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进一步密切了同农民的联系,通过为社员提供短期小额有偿借款,帮扶社员发展生产经营性项目,特别是为贫困户解决了化肥、农药、籽种、水费等的难题。还有效解决了“三农”发展投入不足、农村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规范了民间资金融通,增强了农民自我发展、自我积累和脱贫致富的能力。同时找到了供销社综合改革的突破口,进一步提升了供销社服务“三农”的功能。
创新了支部共建小康社会平台,提升了党建引领的动力。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在组建过程中,充分发挥了支部引领作用,形成了“供销合作社+村党支部+理事会+农户”的运行模式。为区域内农民提供资金融通服务,其资金虽源于多种渠道,但全部用于农民,充分体现了“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特点和“简便、快捷、精准、成本低、风险小”的优势。资金互助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由村三委会班子成员及农户代表组成,通过资金互助合作社这个平台,指导帮助农民尤其贫困户谋出路、谋发展,进一步加强了农户之间、三委与村民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增强了党支部带领发展的能力,形成了互助共济的和谐氛围,在助推农民群众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同时,有效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和谐文明新农村建设。(记者李保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