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苗林结合培育 唱响自然生态主旋律

02.12.2014  11:01

    庆阳市委书记栾克军在三届市委常委会第57次会议上指出,要团结奋进,勤政廉洁,凝心聚力,创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活力迸发的经济生态,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建设幸福美好新庆阳。

    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是可持续发展的源动力,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山清才能水秀,治山必须兴林。庆阳林业资源较为丰富,但除过子午岭这块“绿色天然屏障”以外,多年来,全市整体生态功能脆弱,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等问题依然严重。林业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不高。如何挖掘全市现有林地潜力,发挥林业的生态功能和增收功能,实现“绿”和“”结合,市委、市政府在多次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充分利用宜林荒山培育林木种苗产业加快绿化步伐的意见,确定全市每年利用宜林荒山完成苗林结合培育100万亩,到2020年,全市发展到700万亩,“七年再造一个子午岭”,全市森林覆盖率提高9.6个百分点,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既要金山银山、又要青山绿水”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庆阳“绿色崛起”的奋斗目标。

    庆阳是林业大市,发展苗林培育产业具有明显的优势。全市林业用地2072.5万亩,目前有宜林荒山730.8万亩,无立木林地49.99万亩,户均宜林荒山和无立木林地16.97亩。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还有大量的撂荒地和弃耕地,这些土地绝大部分都适宜树木生长,为苗林结合培育提供了广阔的土地资源。全市位于黄土高原的中心地带,土层深厚,气候适宜,是林木种苗培育的最佳适生地之一,加之每年春季土壤解冻时间介于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和陕西之间,黄土的粘性更适于大苗移栽时土球的携带,具有明显的苗木供应地域优势。近年来,城市绿化对大规格的绿化苗木需求猛增,我市的苗木产业也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目前全市种苗培育面积已经达到14万亩。群众对苗木培育技术基本都能掌握,而且积极性高涨。特别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一些农户和企业已经在大规格苗木培育和苗林结合培育工作上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形成了一些育苗大户和苗木专业合作社,积累了一定的成功经验。以林为业,实现了“农民”变“林农”。

    苗林结合培育自去秋启动实施以来,各级重视,多方协作,高位推进工程建设。市上印发了《关于充分利用宜林荒山培育林木种苗产业加快绿化步伐的意见》和《庆阳市苗林结合培育推进方案》,适时召开了苗林结合培育启动会和现场会。市林业局编印苗林结合培育培训手册,80多名干部职工深入县(区)、乡(镇)举办苗林结合培育技术培训班143期,发放培训资料12000份,受培训人员达到1.3万人(次)。去秋今春全市完成110多万亩,建成万亩以上工程19处22.14万亩,五千亩以上工程22处16.79万亩,三千亩以上工程36处14.31万亩,千亩以上工程93处18.6万亩,规模造林面积达到了71.84万亩。全市引进造林育苗企业48家、个体育苗大户53户,成立苗林结合培育专业合作社46个,有将近20万农户参与,社会反响良好。

    苗林结合培育是创造山清水秀自然生态的重要载体,是实现庆阳绿色崛起的重大创新,是促进林业发展方式转变、增加林农收入的有效途径。市委书记栾克军指出,要调动全社会参与“再造一个子午岭”的积极性,将此作为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切实保护林农的合法权益,绝不能“虎头蛇尾”。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坚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大力推进苗林培育产业,唱响庆阳自然生态主旋律。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苗林结合培育是一项系统性的社会工程,各级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通过抓点示范,典型引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林木种苗产业培育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着力营造全民投身参与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

    2、生态优先,分类指导。 坚持生态优先,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宜林荒山苗木培育、植树造林,政府保障造林主体合法权益。要依据各区域自然地理特点和资源优势,分类指导、重点扶持,积极倡导农户自主经营、专业大户经营、合作组织经营和个人、企业、社会团体租赁承包经营相结合,多层次、多形式推进宜林荒山林木种苗产业发展。

    3、方法灵活,责权统一。 坚持因地制宜,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育模式,同时要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建立起权利、责任和义务相统一的管理机制,全面落实苗林所有者的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才能使广大经营者放心从事苗林结合培育工作,才能带动苗林结合培育工作的快速、持续、健康发展。

    4、深化改革,增强活力。 进一步完善和改革种苗监督机制和林木限额采伐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对纳入公益林管理的荒山造林,政府以多种方式对经营者给予合理补偿;对纳入商品林管理的荒山造林,按照基础产业给予扶持,经营主体依法、依规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收益权。凡外来客商、企业和团体在宜林荒山投资发展林木种苗产业的,享受同等扶持政策,激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5、大力扶持,优化服务。 把利用宜林荒山培育林木种苗产业作为各级政府推动林业改革、发展富民产业的重要内容,列入市县(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县(区)目标责任考核管理,确保政策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和项目资金整合力度,支持林木种苗产业培育项目建设。要统筹考虑农林基础设施布局,搞好水、电、路等基础建设。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多形式林业贷款,扩大金融支持。要健全完善“林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及时为广大林农和经营者在苗木信息服务、林地流转、备案登记、抵押贷款、种苗检疫、采伐限额审批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庆阳市林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