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棚户区改造惠民生促发展

13.11.2015  12:01

  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是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近日,《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意见》提出,2015—2017年我市将改造各类棚户区共涉及82875户。其中2015年25969户、2016—2017年56906户。(相关报道见11月12日《兰州日报》一版)

  每座城市的角落都会留下经济迅速发展的印记,在建筑上显示出年代的层次感是作为见证者在所难免的,但破旧的棚户区与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极不协调,棚户区居民更是很难体会到发展所伴生的物质幸福感,所以无论从城市规划还是居民幸福的角度来考虑,开展棚户区改造,让广大低收入居民早日“出棚进楼”,是当前全社会为之奋斗的一项重大民心工程。

  棚户区改造,直接关系着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生活品质,也是党和政府密切关注的问题。早在2004年李克强总理主政辽宁时就痛下决心“就是砸锅卖铁,也要让群众搬出棚户区”;从十八大中央决定开启新型城镇化建设以来,棚户区改造就被提上国家议事日程;去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就曾指出,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新型城镇化道路,遵循发展规律,积极稳妥推进,着力提升质量;今年6月李克强总理又提出了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1800万套,农村危房1060万户,同步规划和建设公共交通、水气热、通讯等配套设施的“三年行动计划”。兰州市《实施意见》的出台正是对“三年行动计划”的积极响应。

  城市棚户区改造,既是市委、政府心系百姓、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也是我市提高区域核心竞争力、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必然选择。当前,兰州正在深入推进“五城联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这对于改善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提出了更加紧迫的要求。因此,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快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执行中要确保各项政策扎扎实实地得到落实。特别是对于群众关心的产权问题、补偿问题、安置问题等,要把工作做实做细,要充分了解群众期待,耐心向群众宣传棚改政策,帮助群众算好经济账、长远账,让群众实实在在地理解政策的利好,积极支持配合棚改政策的顺利实施。

  总之,棚户区改造不仅仅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更是促进城市转型升级、旧貌换新颜的一剂“助推剂”。在这一进程中我们的各级政府部门要多倾听困难群众的心声,尊重群众意愿,在法规政策许可与民众利益诉求上找到更多契合点。只有这样,才能使人们看到政府的民生暖意,从而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保证棚户区改造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惠及民生、促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