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26.01.2016  09:03


黑稀土”或将“走投无路

 

追溯体系建设是采集记录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信息,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的有效措施。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以下简称“《意见》”),对稀土产品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的建设工作作出指示。

意见》指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的建设要做好统筹规划。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将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作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加快建设追溯体系。

意见》对上述重点产品的追溯体系建设分别作出指示。其中,“开展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类目”明确,以稀土矿产品、稀土冶炼分离产品为重点,以生产经营台账、产品包装标识等为主要内容,加快推进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稀土产品从开采、冶炼分离到流通、出口全过程追溯管理。

据了解,在我国江西、福建等稀土产地都存在大量屡禁不止的私自采矿的现象,由于这种采矿成本低、执法难度大,因而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但“黑稀土”依然猖獗,冲击市场。有稀土企业表示,稀土行业黑色产业链屡禁不止已经对合法企业的市场利益造成了较大冲击。此前也有媒体报道称,2015年我国“黑稀土”供应量已经达到4万~4.5万吨,而正规供应量为10.5万吨。

此外,由于当前我国非法稀土生产企业认定难,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难,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部门和地区之间尚未形成统一、高效的执法体系等原因都制约了整治和打击专项行动的成效。

有专家表示,稀土产品追溯体系的建设将有利于规范我国稀土产品的生产、流通、出口,严厉打击无法追溯到来源和去向信息的稀土矿产品的非法生产、流通及出口,有效解决黑稀土猖獗、屡禁不止而引发的扰乱市场秩序、打压稀土价格的问题,使非法盗采和来源不明的稀土矿产品无处收售,将黑稀土扼杀在摇篮之中。